广西电网公司生产项目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2019-03-15 13:28

广西电网公司生产项目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1 总则

1.1 1.2

为规范广西电网公司生产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承接公司生产项目设计、监理、施工、调试、修

理、维护、抢修等业务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令第28号)

2.2 2.3 2.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

质[2011]111号)

2.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Q/CSG213005-2012)

2.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Q/CSG-213010-2012)

2.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Q/CSG-213007-2012)

2.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

(Q/CSG210026-2011)

2.9

《基建电网项目承包商(施工企业)评价业务指导书》

(Q/CSG433001-2013)

1

2.10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手册(试行)》(基建[2013]48号)

2.11 《广西电网公司内部公布商业行贿不良行为实施细则》(Q/CSG-GXPG219013-2011)

2.12 《广西电网公司生产、科技项目招标采购管理指导意见(暂行)》(桂电生[2013]8号)

2.13 《广西电网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2.14 《广西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桂电安[2012]29号) 2.15 《广西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引》 2.16 《关于加强生产项目承包商和现场管理的通知》(设备[2013]54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分公司:是指电网建设分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各供电局、桂

林培训中心、北海培训中心,以及参照分公司管理的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信息中心、公司员工服务中心、物流(招标)服务中心、县级供电企业。

3.2 3.3

生产项目:包括生产技改项目、生产经营性项目和应急抢修项目。 生产技改项目是对公司输变配电相关设备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生

产建筑、工器具、仪器仪表、生产车辆等进行更新、改造、完善而实施的项目。

3.4

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修理项目、试验检验项目、委托运行维护项目、

低压维护项目和其它材料购置项目。

3.5

应急抢修项目:指由于天气、外力破坏、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生

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必须应急采取恢复性抢修的项目。

3.6

主体工程

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

2

件安装,电力电缆的敷设和电缆头制作、安装;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

3.7

承包商是指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检测和咨询等服务

的企业;按照服务供应链管理,承包商包括潜在承包商、登记承包商、合格承包商和项目承包商。

3.8

潜在承包商是指面向全社会的,具备公司所需某种生产项目专业能

力的承包商。

3.9

登记承包商是指经过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征集,愿意参与公司生产项

目的潜在承包商,按公司要求进行登记,通过登记审核后,潜在承包商成为登记承包商。

3.10 合格承包商是具备投标资格并参与投标竞争的承包商。

3.11 项目承包商是指合格承包商通过招标或非招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工作组推荐并经各级招标领导机构审批,获得项目承包资格,成为项目承包商。

3.12 施工分包是指项目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非主体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3.13 专业分包是指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非主体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3.14 劳务分包是指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3.15 项目管理部门一般指各分公司设备部,负责本单位的生产项目归口管理工作。

3.16 项目实施部门一般指具体实施生产项目的部门(管理所、供电分局)。

3

3.17 运行部门是指生产区域负责在运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运行、维护的车间(管理所、供电分局)。

3.18 地勤人员是指在承包商(分包商)作业队伍中,不从事电气设备维修、安装、试验、高空作业,仅在项目实施现场地面从事设备、工具、材料搬运、传递和土建施工的人员。 4 职责

4.1

公司设备部

4.1.1 是生产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生产项目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指导、检查和考核生产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4.1.2 参与公司基建部组织的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年度资信评价工作。 4.1.3 当生产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发生安全、质量、造价、进度和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根据《广西电网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和本指导意见对承包商(分包商)进行处罚。

4.1.4 参与公司基建部组织的年度作业人员安规考试工作、项目承包商(分包商)电气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票负责人(以下简称电气工作票“两种人”)准入资格考试工作。

4.1.5 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仅从事生产项目的承包商(分包商)资信审核和上报。

4.2

公司基建部

4.2.1 负责汇总、复核各分公司基建部上报的项目承包(分包商)商履约情况评价,组织公司计划、设备、安监、系统运行、法律和监察部门对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年度资信评价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情况上报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

4.2.2 统一发布公司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年度资信评价意见。

4

4.2.3 当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发生安全、质量、造价、进度和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4.2.4 组织开展年度项目承包商(分包商)作业人员安规考试、项目承包商电气工作票“两种人”准入资格考试,并公布入网作业人员名单以及电气工作票“两种人”资格名单。

4.3

公司安全监管部(以下简称公司安监部)

4.3.1负责参与生产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安全监督管理,每月组织公司安全督查大队对分公司生产项目进行抽查,监督项目实施部门、承包商(分包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作业是否满足安全规范及风险控制措施要求。

4.3.2参与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年度资信评价工作。 4.4

分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公司设备部)

4.4.1是本网区生产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指导、检查和考核本网区生产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4.4.2负责组织本网区范围内仅从事生产项目的承包商(分包商)资信初审和上报。

4.4.3负责动态组织对未参加公司安规考试、电气工作票 “两种人”资格考试的承包商(分包商)作业人员、地勤人员的补充考试,并公布本单位新增补的入网作业人员、地勤人员名单以及电气工作票“两种人”资格名单。

4.4.4负责向招标机构提出项目承包商招标需求,根据招标结果,组织与项目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

4.4.5作为大型变电项目、大型复杂配电改造项目以及大型输电线路改造项目的实施部门,履行好项目实施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重大、复杂施工方案审查。生产项目施工方案审查、会签意见有分歧时,由分公司设备部负责协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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