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路基填筑、路堑开挖、支挡结构、边坡防护、防排水及相关工程。 3.4.4施工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2作业准备。 3技术要求。
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5 施工要求。 6劳动组织。 7材料要求。 8设备机具配置。 9质量控制及检验。 10安全及环保要求。
3.4.5路基工程施工应通过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
3.5施工技术交底
3.5.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要求,将路基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过程控制及质量标准、作业标准、材料设备及工装配置、安全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 等向参与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5.2路基施工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交到工班和作业人员。交底形式采用会议、书面与现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5.3项目总工程师应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 底。技术交底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路基设计概况及施工图。
2项目施工调査情况、施工部署、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
3路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
4地基处理、特殊岩土和特殊环境路基的施工方法,支挡结构新技术、边坡防护及防排水、接口工程的施工要求。
5路基填料制备方案及要求。
6地基处理工艺性试验、路基填筑工艺性试验等实施方案。 7高陡边坡、临近营业线路基工程和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项目的专项实施方案。
8路基工程施工复测成果。
9路基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主要危险源及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
10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
11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3.5.4技术主管人员应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路基工程施工组织安排、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2路基工程施工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
3路基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 4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 5地基处理及地质勘察图,路基横断面图、纵断面图,支挡结构、边坡防护及防排水结构图,路基相关工程结构图等。
6地基处理、路堤填筑、过渡段填筑等工艺性试验参数及改良
土外掺料掺人比、混凝土配合比。
7路基测量放样桩橛、测量控制网、路基变形观测方案等。 8路壁及取土场爆破设计方案。 9成型路基保护方法及措施。 10路基工程施工注意事项等。
3.5.5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应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路基作业标准、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工程质量要求。 2路基各工序施工准备及相应机具设备的配套准备。 3路基及相关工程放样桩。’
4路基填料及相关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 5路基各部结构尺寸大样图、支挡结构等基坑开挖图、钢筋配筋图等。
6路基施工工艺流程及接口工程施工先后顺序。 7路基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 8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 9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10路基工程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
3.5.6各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负责人应会同技术主管人员向作业队进行交底,并对交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査验收。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补充交底。
3.5.7路基施工技术交底应细致全面,会议交底后应形成技术交底纪要并附必要的图表,参加技术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技术部门公章后生效;书面交底应双方签字确认。
3.6其 他
3.6.1路基工程用混凝土拌和站、填料拌和站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工程用混凝土拌和站应结合其他专业综合考虑建站。混凝土拌和站、填料拌和站应根据场地、运量、运输条件和工期要求以及延迟时间等技术要求,确定设置方案、位置及规模。
2填料拌和站宜选在地势较高、离水源较近、交通便利的地方,且应在居民区主导风向下方,并配备相应的除尘设施。
3拌和站内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场区内要设置2%~4%的横向坡度,以利排水。拌和站的四周应设置排水沟。’
4备料场应搭建料棚,防止雨淋。不同品种、规格的材料之间应修建隔墙。
3.6.2路基工程预制构件厂应结合混凝土拌和站统筹规划,预制构件用混凝土应采用集中拌和的方式进行供应。 3.6.3施工便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修筑标准应按施工运量、施工机械的最大荷载、沿线交通和工程量分布情况综合确定。有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标准修筑。
2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对其进行实地检査,不能满足施工运输要求时,应进行加固改造。
3利用地方有偿使用的道路,应根据运量和施工工期要求,与新建运输便道进行比较后确定。
4临时用电应根据沿线电力资源可利用情况确定供电方案,宜优先选用当地电源。采用当地电源时,应根据工程分布情况计算用电量,选定临时电力线的标准;采用自发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定采用集
中发电或分散发电方案。
3.6.5临时给水应根据沿线水资源情况确定施工供水方案。距水源较远的工点或工程较集中地段,可考虑修建给水干管路,根据用水量选定给水管路的标准。
3.6.6临时通信宜优先利用沿线既有通信资源,困难时可设置临时通信系统。根据沿线的地形条件,临时通信系统可选择采用 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方式,其标准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3.6.7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应采取临时工程与正式工程相结合的方案。
4施工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路基施工测量和成果评价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601〕的相关要求。
4.1.2路基测量仪器设备及工具应做好保养、维修和定期校验工作,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4.1.3路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测量成果资料和现场桩撅交接手续,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参加交接工作。 4.1.4控制网交桩的成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CP0、CPI、CP II控制点成果及桩点记录。 2 CPI、CP II、测量平差计算资料。 3线路水准基点成果及桩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