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器官防护类、手足防护类、防护服装类、防坠落类及其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常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帽、工作帽、防护眼镜、焊接面罩、一般工作手套、绝缘手套、防酸碱手套、焊工手套、防刺穿鞋、绝缘鞋、工作服、防寒服、安全带、安全绳等。
(2)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3)作业队负责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更换、报废等管理工作,并按照“安规”中的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使用人应按照“安规”中的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8.6.2安全用具检查制度
(1)常用安全用具主要有:数字万用表。
(2)作业队负责对安全用具进行安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照“安规”中的规定对安全用具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3)安全用具在使用前,由使用人应按照“安规”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8.6.3施工工具检查制度
(1)常用施工工具主要有:手扳葫芦、滑轮、梯子、绳索、导链、千斤顶等。
(2)作业队负责对施工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照“安规”中的规定对施工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做好安全器材及工具检查试验记录。
(3)施工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人应按照“安规”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8.7干部盯岗制度
1.8.7.1干部盯岗的范围
关键工序施工作业,干部必须进行盯岗。 1.8.7.2盯岗干部工作内容和权限 (1)协助施工负责人作好施工组织安排。
(2)协助施工负责人对关键工序施工安全进行把关,确保施工组织和安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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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落实,在与其它工程进行交叉施工时负责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施工中遇有危及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行车安全。
(4)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遇有违章行为,盯岗干部有权停止施工,提出整改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在盯岗工作中,要将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问题如实填写“干部盯岗记录”。
1.8.8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1)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安全监护员车长及现场施工人员均挂牌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班组安全员应左臂佩带全处统一标志红底黄字“安全员”菱形臂章。
(3)施工班组防护员、监护员应左佩带全处统一标志红底黄字“防护员”菱形臂章。
(4)“安全员”牌、“防护员”、“安全监护员”牌及“施工证”牌由班组负责管理。
(5)上线全体人员应佩带项目部统一的“施工证”。 (6)设备安全操作挂牌(白纸黑字、字体为黑体、塑封)
(7)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警示牌。
(8)针对成都轨道交通施工的特殊性,站内如有电焊、气割等动用明火或会产生异味的作业时,应在过往的醒目通道上悬挂“施工致谦语或告知牌” 1.8.9施工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操作说明, 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长时间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进行绝缘测试。
(3)移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4)为防止因一台电动工具发生故障而影响其他电动工具的使用,便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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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维修、检修,移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动设备。
(5)移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6)使用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与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7)移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8)移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挂在地面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的保护措施。
(9)移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1.8.10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8.10.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分配到施工队的车辆实行队长负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建立工班长、安全员、操作员为核心的安全控制系统。
(2)操作员要做到运用前检查,收工后汇报,施工队调度员或用车工班长询问制度,发现问题向机具部门汇报处理。
1.8.10.2预防措施
(1)机具部门利用放假后和开工前设备操作人集中的时间,对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总结,根据施工环境预测不利于安全的因素,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制订安全措施。
(2)用车单位负责人应根据气候、环境、道路等因素的变化提醒司助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3)带病的设备应排除故障后使用。 (4)行车备品必须齐全。
(5)操作人员必须睡眠充足,精力充沛,否则不能上岗作业。 1.8.10.3设备使用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由专业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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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无证人员操作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必须做到“二定三包”制度,即定机、定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4)使用的设备技术状态必须良好。
(5)汽车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理》,禁止非司机和非专职司机开车。
(6)使用轨道车时,必须严格遵守轨道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
(7)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方准作业。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上机操作。起重司机除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外,还要执行汽车运输安全中有关的规定。
(8)其它辅助设备除遵守上述条款外,应执行设备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1.8.10.4维修与保养
(1)按期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类保修计划。
(2)二保以上维修,必须由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3)新保修的设备必须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方可使用。 (4)其它保养项目应严格执行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1.8.11派车单制度
派车必须由专人负责,派车人填写“派车单”驾驶员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否则按私自驾驶处理。
项目部由办公室填写派车单,作业队由队长或调度填写派车单。派车单要逐项填写清楚,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出车凭证,一份备查。
驾驶员接到通知后,应按照工作内容执行,在中途需变更线路时,可由施工负责人作派车决定。
两人以上乘车时必须实行车长制,车长负责协助驾驶员了望信号、行人,提醒驾驶员限速行驶等安全注意事项。 1.8.12施工防护制度
进入隧道区间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工作监护制度要求必须设防护员,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限定被监护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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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缆施工装运和敷设光电缆时,大型设备运输时,应设专责安全监护人员,专责安全监护人员不得做其它工作
带电作业、试验调试时应设安全监护人员。
防护员和监护员应指定专人并由经过考试合格者担任,并佩带“防护员”菱形臂章。
任何施工至少2人以上进行作业,并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 1.8.13安全奖惩制度
1.8.13.1一次性奖励
(1) 在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工程质量或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较大成绩者。
(2) 责任心强,防止或抢修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免受重大损失的。
(3) 施工队以站场、区间为单位工程,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交通、行车及其它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达到了项目部规定的文明施工条件,各种基础资料记录齐全、真实,质量均满足“内控标准”。
1.8.13.2一次性处罚
(1) 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 对造成事故苗头和违章不听劝阻者。
(3) 室外作业不着安全防护服,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4) 施工负责人(监护人)随意脱离施工现场未指定临时替代人,履行交接手续者。
(5) 无证动用车辆、玩忽职守造成生产以外的事故责任者。
(6) 施工班组在单位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一般以上行车事故者。
(7) 发生事故或事故苗子除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外,应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对事故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罚。
项目部安质每季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汇总结果由经理(副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财务办理有关兑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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