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专利 已授权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植物新品种权 35268 8058 20298 7055 410 24 18.25 5.64 13.35 9.22 8.72 2 6912 2084 4828 1529 118 19 19.60% 25.86% 23.79% 21.67% 28.78% 79.17% 在填报商标的2564家高转项目承担企业中,共有340家企业获得了驰名或著名商标,占企业总数的13.26%。其中,88家企业获得驰名商标(国家级),252家企业获得过著名商标(省部级)。
3、体现规范管理和产品竞争力,企业普遍通过产品和体系认证 共有2464家高转项目承担企业获得了ISO体系认证,占企业总数的95.73%。获得产品认证的有1616家,其中获得国外产品认证的有1221家,国内产品认证的有1185家,其他产品认证的有1208家。(见表3.5)
表 3.5高转项目承担企业获得认证情况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三资企业 股份制企业 其他 ISO体系认证 国外产品认证 197 1294 274 452 247 68 721 124 195 113 国内产品认证 66 684 118 202 115 其他行业产品认证 81 699 111 193 124 4、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企业加强研发支撑体系建设
企业填报的数据显示,有1211家高转项目承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36家。这些高转项目承担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方面表现较佳,具有较好的持续发展能力。
在高转项目承担企业中,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1家,国家工程实验室6家,上海市工程实验室1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7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27家,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62家;博士后流动站38家。与2009年相比,更多的高转项目承担企业通过研发机构类的认证,也
从侧面反映企业在盈利能力提高的同时更注重创新发展,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
5、注重管理制度建设,企业采取各种创新激励机制
2574家高转项目承担企业都采用了“奖金福利”、“薪酬”、“技术奖励与分成”、“奖励股权”、“技术折股”、“股权出售”等不同形式的创新激励机制。
[1[27]] 参见《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08)第025号文。
表 3.6高转项目承担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情况
除“奖金福只采用“奖金 福利”或“薪酬” 只采用“技术奖励与分成” 利”、“薪酬”外还采用“技术奖励与分成”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三资企业 股份制企业 其他 总计 占企业总数比 69 340 93 133 71 706 27.43% 10 49 5 19 14 194 7.54% 29 135 22 45 24 255 9.91% 除“奖金福利”、“薪酬”外还采用“奖励股权”或“技术折股”或“股权出售” 104 823 164 271 154 1516 58.90% 101 733 144 247 143 1368 53.15% 所有创新激励机制都采用 虽然,“奖金福利”和“薪酬”依旧是企业最普遍采用的激励方式,但大多数企业已经不仅仅依赖这种单一的激励方式,更多企业结合了“奖励股权”或“技术折股”或“股权出售”等方式,这一比例达到58.90%。采用所有激励机制的企业比例也达到了53.15%。(见表3.6)
图 3.7高转项目承担企业创新激励机制结构
从图3.7中也可以看出,与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采用单一方式激励的比重都较大,而民营企业比较注重“奖金福利”、“薪酬”和“奖励股权”或“技术折股”或“股权出售”相结合的激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