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企业想在纳斯达克上市,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及一个原则: 先决条件
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网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 消极条件
有形资产净值在美金五百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税前净利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最近三年其中两年税前收入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公司资本市值(Market Capitalization) 在美金五千万元以上。 积极条件
SEC及 NASDR审查通过后,需有3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NON-IPO得在国外设立控股公司,原始股东并须超过300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之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流通单位100股。
诚信原则
纳斯达克流行一句俚语:「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持诚信原则,挂牌上市是迟早的事,但时间与诚信将会决定一切。境内企业赴美国上市流程 (1)上市前的准备:
? 理顺公司股权结构; ? 重组初步上市架构; ? 制定财务、税收规划;
? 境外上市法律、会计以及具体实施等方面的筹备;
?
为满足上市要求,进行合规性和规范性调整等其他准备工作。
(2)尽职调查:
? 进行上市前的尽职调查;
? 拟定初步的上市方案并协调各中介机构意见; ? 企业内部整理、补充和制作合规、有效的公司资料;
?
企业向各中介机构团队提交持续的尽职调查资料和公司验证资料。
3)组建中介团队:
选择和组建团队,包括: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估值机构;经公关公司等。 4)公司重组实施:
?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公司上市所需的重组工作;
? 公司结构重组、股权结构重组、资产重组、财务重组、业务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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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上市方案的要求,寻找和确定Pre-IPO策略投资机构,并进行谈判、拟订协议等工作实施。
财( (
(5)上市总协调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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