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助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助标准。我县目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20元/月/人。
16、申请城市低保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具备2个前提条件。一、必须是本县城市常住户口居民;二、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线。 17、如何申请办理城市低保?
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民政办递交申请材料(包括本人城市低保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1寸近照3张等),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户口性质、各项收入情况、家庭生活状况等。由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填写申请表,进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被批准的发给《低保证》。办理过程中要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8、城市低保保障金如何计算?
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并综合考虑其它贫困因素,实行差额救助。各类临时补助按国家有关通知另行计算。 19、城市低保金如何领取?
低保资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由县民政局按月编制城市低保对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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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发放花名册,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然后再将资金拨到乡镇信用社,低保对象持存折到信用社领取。 20、我县对城市低保如何管理?
县民政局建立低保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根据各低保户实际情况,收入高于保障线则取消低保,保障金额也会根据收入变化进行调高或调低。 21、对城市低保对象有那些要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低保对象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享受低保期间,根据能力应当参加所在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服务劳动;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城市低保;家庭收入超出保障线,应主动告知管理审批机关。
22、什么是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的一部分,是为了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如穿衣、吃饭等最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主要政策法规有:《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发〔200*〕**号)、《****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 23、农村低保保障的对象是那些?
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主要为: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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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目前,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保障线)为年人均收入1200元。 24、如何申请办理农村低保?
总体程序为:个人申请(交给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25、农村低保标准是多少?
农村低保实行等额救助,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经审批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79元。
26、如何领取农村低保金?
农村低保资金同城市低保金一样原则上实行按季社会化发放,由县民政局按季编制农村低保对象到户发放花名册,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然后再将资金拨到乡镇信用社,低保对象持存折到信用社领取。
27、我县对农村低保如何管理?
县民政局建立农村低保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根据各低保户实际情况,收入高于保障线超出保障范围则取消低保。每年都将根据农村各个家庭生活条件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有进有出。
28、对农村低保对象有那些要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坚持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扶养、社会互助、个人自立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自救,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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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低保对象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低保;家庭收入超出保障线,应主动告知管理和审批机关。 29、什么是城乡医疗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残疾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需要医疗救助的,经新农合等核报后,对自己还需承担的医疗费仍然有困难的实行医疗二次救助的制度。主要政策法规有:《中江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江府发[2008]74号)。 30、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医疗救助?
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城乡家庭经各种医疗保险、新农合等核报后,对自己还需承担的医疗费仍然有困难的可以持身份证和享受社会救助的有关证明(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等)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出具医疗诊断书、住院证、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补助凭证等资料,由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评议,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做好解释答复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必要的调查审核,再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31、如何领取城乡医疗救助金?
县民政局对医疗救助申请实行定期集中讨论审批,然后编制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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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花名册,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然后再将资金拨到乡镇信用社,救助对象持存折到信用社领取。 32、城乡医疗救助金多少怎么确定?
县民政局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来总体部署全年的医疗救助工作,在扣除医疗救助对象各项医疗保险、新农合可支付部分以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对救助对象个人负担部分进行适当救助。救助封顶线为救助对象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5000元(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除外)。 33、什么是农村五保供养?
国家对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经批准给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主要政策法规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3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指那些?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35、如何申请办理五保供养?
应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在本村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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