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某人在老家交了新农保,在芜湖的单位也交了社保, 60岁后他能能同时领两份养老金吗?
不能,退休后只能享受其中的一种养老待遇。
56、缴纳生育保险不满一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如果是单位首批参保职工,可以在单位参保的第二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不是单位首批参保职工,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即在生产前连续缴费满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后连续缴费不足1年的,从缴费次月起,仅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57、根据《芜湖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可领取多少基础养老金?
100元
58、单位第一次给职工购买社保该怎样办理?
新参保单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芜湖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增加表》,填制后并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复印件,于每月10日前申请参保,受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应于当月办理参保登记。
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 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③法人代表证书; ④税务登记证、微机编码证;
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花名册。
参保单位并于次月5-20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IC卡等有关证件。、
59、养老保险中断后进行一次性补缴,应按照什么标准缴纳? 养老保险欠费期间补缴基数按当年申报的基数确定,并计缴利息。中断的养老保险费用可根据个人自愿补缴。
21
60、单位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医疗保险转退休时,因缴费年限不足需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该补缴费用应由单位还是由个人承担?
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芜政[2009]77号)第七条规定“单位参保人员按规定退休(职)的,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单位应承担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缴费责任。”
61、2014年我市继续实施社会保险减负政策,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允许单位下调社保费缴纳基数?
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纳社保费基数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调整。
62、2014年我市继续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请问缓缴期限是多少个月?缓缴期间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是否受影响?
无社会保险欠费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6个月,缓缴期间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国家法定的工作日。
2、新签订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时需要哪些材料?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新签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新签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用工备案报盘模板;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哪五种情况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
答: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多长
22
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一个月内。
5、《劳动合同》应具备有几条必备条款? 答:九条。
6、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哪三种?
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哪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多长时间? 答:不得超过一个月。
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多长时间? 答:不得超过二个月。
10、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为多长时间?
答:不得超过六个月。
1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能约定几次试用期? 答:一次。
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如何约定?
答:不得约定试用期。
13、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否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答:不影响。
1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
答: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5、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3
答:不影响。
工伤保险
1、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在多少小时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答:48小时。
2、职工因工受伤需申报工伤的应在多少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
答:30日内。
3、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报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以延长多少日?
答:30日。
4、只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才可以申报工伤吗? 答:不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也可以申报工伤。 5、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报工伤吗? 答:不可以。
6、受伤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申报工伤吗? 答:不可以。已超过申请时效。
7、职工认为自己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来举证?
答:用人单位。
8、如果对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以在多少日内向什么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答:在60日内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多少时间内提出申请?
答:一年内。
24
10、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要在多少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答:30日内。
1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由谁支付? 答:用人单位。
12、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答: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谁支付生活护理费?
答: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14、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什么补助金?
答: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5、《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答:①故意犯罪;②醉酒或者吸毒;③自残或者自杀。
劳动能力鉴定
1、自收到工伤认定书后,需多长时间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答:60日后。
2、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经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申请人只能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复印件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要求加盖医务科或病理管理科公章。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