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
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各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 基本涵义
“城镇化”一词出现很显然要晚于“城市化”,这是中国学者创造的一个新词汇,很多学者主张使用“城镇化”一词。1991年,辜胜阻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使用并拓展了“城镇化”的概念,在后来的研究中,他力推中国的城镇化概念,并获得一批颇有见解、影响较广的研究成果。与城市化的概念一样,“城镇化”概念也是一片百家争鸣的景象,至今尚无统一的概念。不过,就数量看,对城镇化“概念”的论述要少于“城市化”。据粗略估计,在2012年之前,关于城镇化的概念,至少在20种以
上。具有代表性的并符合中国西部地区现实的观点是城镇化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
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是衡量现代化过程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同时,它也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中共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正式采用了“城镇化”一词。这是近50年来中国首次在最高官方文件中使用“城镇化”。 笔者以为,所谓城镇化,就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城镇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既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精神文明前进的动力。城镇化作为一种历史过程,不仅是一个城镇数量与规模扩大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城镇结构和功能转变的过程。这一历史过程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第二,城镇化是第二、三产业向城镇聚集发展的过程;第三,城镇化是地域性质和景观转化的过程;第四,城镇化包括城市文明、城市意识在内的城市生活方式的扩散和传播过程。概括起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人的地理位置的转移和职业的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演变;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城镇人口和城市数量的增加、城镇规模的扩大以及城镇经济社会、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化过程和
城乡空间社区结构的变迁过程。城镇化的本质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人口在空间上的转换;二是非农产业向城镇聚集;三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城镇化的特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对进一步理解其本质特征是有益无害的。
从农村城镇化的角度而言,城镇化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时间特征,表现为过程和阶段的统一,以渐进为主;二是空间特征,表现为城镇结合,以镇为主;三是就业特征,表现为亦工亦农,非农为主;四是生活方式特征,表现为亦土亦“洋”,以“洋”为主,亦新亦旧,以新为主。从世界城镇化发展类型看可分为发达型城镇化与发展型城镇化,其特点是不一样的。包括重庆在内的中国西部均属发展型城镇化。发展型城镇化有5个特点:一是城镇化原始积累主要来自于农业;二是城镇化偏重于发展第二产业,而非发展第三产业;三是城镇化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四是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主要是推力而非拉力;五是城镇化中城市贫民占有很大比重。 编辑本段投资问题 带动投资
城镇化将带动中国投资的大幅度增长
哈尔滨市为例,到2015年哈尔滨城市化率要达到55%以上。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哈尔滨市总人口为1063.5万人。2012年,哈尔滨市城镇化率尚不足50%,照此计算,约有
60万-70万农村人口融入城市。此外,截至2010年哈尔滨市的常住流动人口多达134万人。由于有了新的户籍制度,南宁市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市民化进度有望加快。截至2010年年底,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突破130万人。[1] 一个农村人口变为城市人口,增加的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资需求在1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随着哈尔滨市、南宁市取消农业与非农户籍划分,以及给予农民工市民化待遇,有望吸纳超过300万新增城市人口,进而带动3000亿元以上的投资需求。[1]
城镇化必须处理好三个问题:粮食安全、保护耕地、农民市民化问题。 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中国进口粮食已经达到6088万吨,其中主要是进口大豆。全世界出口大豆一半运到了中国。从2011年开始,中国的三大谷物均已经转为净进口,如果我们不进口这部分粮食,而是由国内自产供给,需要增加6亿亩耕地。人口的增加、城镇化的发展都是粮食消费量增加的重要原因。在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生活方式的变化会带来多少粮食消费量的增加,这需要我们给予重视,加以测算。[2] 保护耕地
保护耕地,推进征地制度和用地制度的改革。
在征地方面,下一步土地改革需要研究怎样保障农民的利
益,改变征地过程中产生扭曲市场经济的各种行为。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在用地制度方面,2012年之前土地城镇化的速度明显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而土地利用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价格差别很大,工业用地的价格约只相当于服务业商业用地的11%,约相当于房地产开发的14%,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过低产生了工业用地发展慢、用地浪费等问题,改革用地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2] 农民市民化
解决农民入城后的市民化的问题
首先需要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其次是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陈锡文说:“这项工作现在应该开始做,已经有点晚了,如果再不做,矛盾就更大,压得我们做都做不动”。如果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解决这些涉及民生的切实问题,那么城镇化是不可持续的,推进城镇化一定要有新的思路,进行一系列重大的改革。[2]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文件要求,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