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抄写成大字报,张贴于广州闹市区。他们的观点 由此不胫而走[20] 。
李一哲大字报认为:林彪集团的政治特征是封建
性的社会法西斯专制,其社会基础是特权和新生资产 阶级;同时,必须批判林彪的极“左”路线及一系列 “左”的政策。大字报不仅兼有社会批判和政策批判 的特征,最重要的思想贡献是高扬起“社会主义的民 主与法制”的旗帜。
李一哲所吁求的民主,主要指人民对国家和社会
的管理权利、人民对各级领导人尤其是高层领导人的 监督权利,因此特别强调维护群众的思想和言论权 利。李一哲主张允许人民内部的反对意见和反对派, 在服从纪律和法律的条件下公开存在,这是对当时流 行的一元化革命民主观的重要突破,也是对文化大革 命“大民主”观的初步扬弃。
李一哲所吁求的法制,意在使法律真正表现人民 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权利;反对任何当权者依仗权 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随心所欲压迫群众,谋求特 权;主要针对在“文革”中膨胀起来的\新贵 \势力。 法制的诉求是“文化大革命”群众思潮中的一个重要 突破。自此,法制的观点逐渐被最求民主的青年普遍 接受。以民主为前提的法制和以法制为保障的民主渐 成时代的呼声。
1974 年底至 1975 年初,四川省万县张闯、牟其
中、刘忠智等青年酝酿成立“马列主义研究会” ,其 思想探索受到李一哲大字报的影响,与李一哲的观点 相近[21] 。
在“文革”后续阶段,思想村落孕育了一代青年
自主的思想探索与解放。尽管青年反思现实,挣脱思 想牢笼的途径不一,很多人是独自前行,但是当过来 人回顾那段思想历程时,仍然不能不提到青年思想村 落,那个思想暗夜里点燃希望之光的精神家园[ 22] 。■
印红标: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 /方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