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

2019-03-16 15:17

——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先进装备等离散制造业和冶金化工等流程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应用示范或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及环境建设。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先进、成熟度和可靠性高,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工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省科技经费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落实银行贷款(有正式贷款合同),自筹资金落实到位,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申报单位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行业、领域,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2.农业部分

以技术链支撑产业链,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从种苗繁育、原料生产到精深加工的全产业链项目。

(1)选题重点

——农作物新品种(系)产业化示范;

——特色优势农经作物新品种(系)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示范;

——畜禽、水产、特种经济动物新品种(系)高效繁殖、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特色林果业高产优质栽培技术产业化示范; ——种子种苗高效快繁技术产业化示范; ——林下资源开发产业化示范;

——现代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含农药与生长调节剂、肥料、饲料、兽药、疫苗、农膜等)产业化示范。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

——申报项目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及预期市场(应用)前景和竞争力清晰。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一般应通过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优质种业基地认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达3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鼓励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主体或产学研结合申报,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项目自筹经费、银行贷款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额度为一年期贷款利息,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落实银行贷款(有正式贷款合同),自筹资金落实到位,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

——申请单位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行业、领域,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社会发展部分 (1)选题重点

——以建设我国重要的天然药物原料基地为目标,加强云药之乡建设,推进我省中药材GAP认证研究工作,开展云南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珍稀濒危药材品种可持续利用,重要药材品种良种筛选繁育、规范化种植(养殖)、病虫害无害化防控、质量控制与提升,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片加工,中药有效成分高效提取分离等方面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以促进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为目标,开展民族医药资源搜集、整理和评价,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提高健康科学和健康服务水平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以提高中药生产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开展中药、民族药提质增效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以开展中药、天然药物名方名药二次开发与产业化为重点,以《云南省名方名药二次开发指导目录》为指导,以云南特色天然药材为原料,以培育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为目标,对已上市的、具有显著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药、天然药物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产品质量标准、优化工艺技术、有效性安全性再评价、作用机理研究、利用现代中医理论进一步完善方解等研究开发工作,努力培育成为具有云南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种。

——具有显著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化学药品深度研究开发及产业化。 ——药品供应信息化技术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相关条件。中药材科技产业项目优先支持获得“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中药材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申报项目需明确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可获取的专利、标准、认证、商标、植物新品种认定登记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通过应用示范预期可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等。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制药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中药材加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应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的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3∶1以上,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比例在1∶1以上。

——制药企业申报中药、天然药物名方名药二次开发及产业化科技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好,所选单品种年销售收入已达到较高水平,通过二次开发可实现所选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业务或研究工作,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三)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

以提升云南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云南支柱产业、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开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较高、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

1.工业部分 (1)选题重点

——先进制造:高性能机床与机械加工母机;自动化物流系统;大型铁路机械设备;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大型矿冶、轻化工成套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设备;烟草机械设备;新型农用机械和设备;高效环保节能冶炼成套设备。 ——电子信息:金融电子设备;新一代红外热成像、微光夜视关键元器件及系统;OLED等新型显示器;电子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传感器及关键部件;信息识别设备。

——新材料:锗、铟、硅等高纯材料;常用金属型材和异型材;常用金属基功能材料和新型高性能合金材料;镁、锂轻金属合金材料;电子材料;动力电池电极材料;超细粉体材料;金属催化材料;不锈钢、镍等复合材料;高强度增强纤维材料;高强度、高硬度陶瓷材料;新型玻璃等。

——新能源:新型高效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设备;风力发电装备及关键部件;低焦油高效生物质气化发电设备;大型集中供气沼气设备;生物质循环利用装置;生物质固体燃料生产设备;生物质液态燃料与石油替代燃料等。

——化工:磷系阻燃剂;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降解剂与净化剂;功能塑料及改性塑料;新型可降解塑料;合成与复合橡胶产品;烯烃后加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煤基清洁能源产品;电子化学品等。

——节能减排:CO2、氮氧化物、硫化气体净化装置;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城市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装置;水体污染降解剂;固体废弃物处理装置及高效低排放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机动车尾气净化部件和装置;余热余压循环利用设备;智能节电、节水设备;节能电器;机动车节油装置;低损耗节能锅炉等。

——新型家用电器产品。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工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2.农业部分 (1)选题重点

——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畜禽等新品种选育; ——特色经济林果、花卉、园林植物新品种选育; ——地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新产品研发;

——现代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含农药与生长调节剂、肥料、兽药、疫苗、农膜等)新产品研发;

——特色农业装备新产品研发;

——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农林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重大畜禽流行疫病防控、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农业公益性关键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与应用;

——2012—2013年,由企业自主研发,获得品种权的农业新品种、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驰名商标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优质农产品,未获得过政府财政经费扶持的,可按照省科技厅有关规定申请后补助支持。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申报项目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及预期市场(应用)前景和竞争力明晰。

——以高校、院所、新型科研机构为主申报的项目,须有合作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一般应通过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优质种业基地认定。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在200万元以内。以高校、院所、新型科研机构为主申报的新品种选育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自筹经费原则上由合作企业承担。

3.社会发展部分 (1)选题重点

——针对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和地方病等预防、治疗、康复,开展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化学药品1—3类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12类新药的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优先支持与缓释、控释、靶向给药等创新型药物制剂相结合的新药研发。

——具有云南特色、资源丰富的生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国产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

——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知识产权权属明确的原料药研发。 ——国家Ⅲ类医疗器械临床前、临床试验研究。

——医疗、节育、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包括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以及旅游产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保护事业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新产品、新设备研发。

(2)申报要求

——重点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权属明确,可获得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批准或许可。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企业应具有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由具有法人资格和研究开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和新型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新药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新药研发项目申报受理的管理暂行规定》(云科社发〔2008〕7号)申报。 ——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暂行)》(云科社发〔2011〕1号)申报。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新产品开发项目,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四)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以显著提升基础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围绕云南优势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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