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报价合理性评审与比较
设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当将投标报价与其进行评审和比较。也可将投标报价相互评审与比较。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5、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
(1) 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投标报价其合理性成立;
(2) 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投标报价其合理性不成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又不能合理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裁定其低于个别成本,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0.9(M -Z)+ Z 值的低价竞争时,是否有诚信保证书和低价施工控制质量、工期、安全的方法和措施,未制定方法和措施或制定方法和措施不可行的,视同低于个别成本,作废标处理。
6、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商务报价的,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强制性条文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计算机计价运算合理误差除外),评标委员会可认定投标报价无效。
7、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证实其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询标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被认定为废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列出被认定为废标的依据。
8、评标委员会应对合理竞争报价(D)值排序前三名或当出现商务报价初步评审第4种情况时,重新确定(D1)值后,重新排序前三名进行评审。有下列内容时按前项规定处理:
(1)主要材料价格是否违反评标办法第八条规定; (2)投标报价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 (3)投标报价是否有严重漏项、计算错误等; (4)不可竞争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否按规定计取; (5)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相关计价规定。 六、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
(一)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评标报告应记录重大和细微偏差及重要内容,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七、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八、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并公示2个工作日,期满后,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定标报告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注: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分)标准详见附件四 附件二: 综合评估法
本综合评估法与建设行业招标文件配套使用,当招标人在招标项目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技术标响应性3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22分,企业综合素质15分,投标报价 60分,得分高者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当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如报价又相同时,随机产生排序)。
适用于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一、形式评审标准(开标程序) (一) 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 宣布应递交投标文件数和实际递交投标文件数 (三) 查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
(四) 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原件; 查验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的原件;查验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宣布牵头人;
(五)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 (六)开标与验标
开标时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并计分。其次,同时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企业综合素质验证并预计分,预计分送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宣布生效。最后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 查验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 计算得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二、资格评审标准 (按开标程序现场验证;适用于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技术和商务标评审之前进行)
(一)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证件原件验证并计分
1、查验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验证); 2、查验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资格无效;资格后审的还需由评标委员会验证);
3、查验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情况(无该项要求的不查);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计分原件复验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对上述在开标现场出示的计分原件和计分分值进行复验。
三、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
(一)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标准(3分;每项0.3分) 下列十项内容投标人以承诺的方式体现在技术标中。 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与招标范围相同; 2、投标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是否满足要求; 7、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8、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的组织结构中人员名单是否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10、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是否有按施工要求到场及在施工期内不随意更换的诚信承诺; 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符合性)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和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
(三)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招标投标法》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按附件五裁判。
四、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22分)
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并计分。
技术标评审分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两部分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计分,取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
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对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部分最低得分不能低于15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 对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对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有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陈述废标其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内容并签名。
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不再参加商务标投标报价的评审。
技术标评审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企业综合素质(15分)
(一)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的评审(8分) 1、投标注册建造师资格:1分
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计分(注册建造师未到开标现场或两证不全者不计分)。
(1)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计1分; (2)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计0.5分。
注: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下同)一级1分;二级0.7分;三级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