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注册建造师开标之月前36个月的业绩4分(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业绩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按40%计分)
(1)注册建造师凭获得优良工程奖证书原件:国优2分;省杜鹃花1.8分; 省优1.4分;市优1.0分;
(2)凭能证明本人担任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时,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施工图(或施工合同)三件原件按下列标准之一计分:
①类似工程业绩两项指标大于等于招标项目(均满足)的计2分; ②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指标大于等于招标项目(一项指标满足)的计1.5分; ③类似工程业绩小于招标项目计1.0分。
类似工程定义: 建筑工程指建筑面积(含相连辅助建筑面积)或结构、建筑高度(不含屋顶金属构件高度)两项指标;市政工程指用途或结构、工程投资总额;构筑物指高度或容积、工程投资总额。
业绩上网公示: 参与全省工程招标项目投标计分的业绩统一在江西省建设厅网站或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站上网公示,方便社会监督和查询。网址: WWW.JXJSXX.NET或WWW.JXJSZBTB.COM,其他网站公示无效,未上网公示的业绩不计分。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1分
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按最高技术职称计分,不重复)证书原件计分
(1)高级工程师计1分 (2)工程师计0.6分。
4、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合理0.6—1分; 5、项目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0.6—1分。 (二)其它评分因素:7分
1、凭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一级及以上计3分;二级计2分;三级计1分; 2、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行为考察综合评分:4分
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的质量、安全、信誉进行综合考察评分,在开标现场公布。
优秀计4分,良好计3.5分,合格计3分。 考察综合评分在宣布技术标得分后公布。 六、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人宣布技术标评分结果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宣布投标企业技术标响应性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和企业综合素质三个评分项目的得分。
八、商务报价:60分(开标现场预计分后,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与复核) (一)投标报价得分具体计分方法:
公布技术标得分后,先随机抽取市场调整系数和下浮让利系数后,开启商务标和宣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7(M-Z)+Z]值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7(M-Z)+Z]值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
3、投标报价(A)在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Z)+Z]值至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87(M-Z)+Z]值范围的,为合理竞争报价,参与平均值计算;
4、所有投标报价超出合理竞争报价的范围,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合理低价计算
D=0.98P D——合理低价(D、M、P、A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P——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P={[μ(M-Z)+β(AP-Z)]÷2}+ Z M——招标控制价 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 =0) AP——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 (当场按下列方法随机抽取报价平均,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 AP=(A1+ A2……+ An)÷n 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Z)+Z]值至大于或等于[0.87(M-Z)+Z]值)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七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合理竞争报价(AP= A);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八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二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μ——招标控制价市场调整系数,市场调整系数μ为0.980、0.975、0.970、0.965、0.960等5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调整系数)。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70、0.965、0.960、0.955、0.950、0.945、0.940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6、投标报价在0.98P ≤A≤1.07P之间按下表参与报价竞争计分。 投标报价计分表 1 2 3 4 5 投标报价 其他有效报价(含小于0.98P) 1.07P ≥A≥1.06P 1.06P >A≥1.05P 1.05P >A≥1.04P 1.04P >A≥1.03P 得分 5 10 20 25 30 6 7 8 9 10 11 1.03P> A≥1.02P 1.02P >A≥1.01P 1.01P >A≥P P >A≥0.99P 0.99P >A>0.98P A=D=0.98P 35 40 45 50 55 60 A—某投标人的合理竞争报价, P—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 (二)商务报价合理性评审 投标报价公布后,评标委员会经济专家应当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符合下列情形的,评定其为合理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可竞争费和企业优惠让利,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否符合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违反评标办法第六条第一、二、三款有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经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中招标文件明确约定评审材料的价格,是否符合评标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3、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时,各投标人是否遵守了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GB50500-2008)中强制性条文。及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无效。 4、招标控制价采用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时,投标报价是否执行了计价的有关规定。 投标报价不符合上述内容规定的或者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5、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九、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一)计算报价得分和总得分,总得分高者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合价低者排序在前,仍有并列者时,随机产生前后排序。
(二)评标报告应记录重大和细微偏差及重要内容,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与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十、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十一、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并公示2个工作日,期满后,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定标报告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注: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分)标准详见附件四
附件三:
报价承诺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