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向 宁波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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