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4、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转让往往是转让方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合作方与代理人产生争议,转让方银行账号被查封等,容易产生纠纷,如果确实需要合同转让必须规范操作。需要说明的是,合同当事人名称变更不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只要工商登记部门出具名称变更说明就可以了。
七、合同履行中注意的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必须研究合同,吃透合同,才能执行好合同。除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外,还要注意法定的权利义务。
1、合同的附随义务。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比如说保管,瑕疵通知义务,但要支付相关费用。如果不履行附随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有权转移问题。
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物权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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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所有权转移需要办理登记,不登记的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果。
第二部分:签订合同需要严格掌握的九个主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9个条款。我们起草合同主要就是围绕这九个条款展开的。
1、当事人基本情况条款:姓名或名称、住所、帐号等。 在起草当事人基本情况条款时应注意: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清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最好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写名称时要与其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一定要写全称,而不要写简称。
2、合同标的条款
在起草合同时要对合同标的描述务必要达到“准确、简练、清晰”的标准要求,切忌含混不清。在物资买卖合同中应注明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技术标准,必要时还要注明生产厂家(如莱钢、济钢产品)等。
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必须明确,填写具体。如果是包工包料的分包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注明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清单,或将材料、机械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列出,还必须明确公司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的界限和深度。如果是劳务分包,更要明确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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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的界限和深度,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责任、安全责任由谁承担等。
3、数量和质量条款:合同如果约定没有标的数量和质量,合同很可能无法履行,发生纠纷也不易分清责任。
在起草数量条款时要明确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度量衡和法定单位进行计量,尽量注意避免使用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如包、箱、袋、捆等。如果没有国家法定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双方可自行协商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和特点选用,但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应尽量明确、具体,防止产生歧义。另外,对于成套供应的合同标的物,还应明确约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及安装修理工具件数等。必要的时候,标的的重量需要注明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量等。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特别重视是以重量大家。
起草合同标的质量条款时必须明确验收标准。国家有明确质量标准选具体标准。当前,我国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种。一般来讲企业标准应当严格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严格于国家标准,如果采用国标或行标的在合同中明确标准名称、代号和编号就可以了。如果采用企业标准,应当将企业标准的具体内容作为合同的附件便于将来验收也避免争议。
对于工程分包合同来讲的除了考虑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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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必须结合分包工程的实际及我公司与业主主合同补充或修订质量管理验收的条款来确定质量条款。
4、价款、报酬条款 在起草价格条款时应注意:
(1)明确约定价款或报酬的计算方法、货币种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必要时注明开户银行和帐号等。支付的时间既要明确支付期限长短,更应明确具体的起算日期。
(2)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对可能出现的运费、装卸费、包装费或可能发生的保管费、保险费、报关费等作出约定。
(3)合同约定我方必须支付预付款或定金的,应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对方提供相应数额的银行保函或其它有效担保。
(4)在分包合同确定合同价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价款中包含费用组成应在空格处注明,如:材料费、机械费、税金,施工用电费用、施工用水费用等。
2)材料价格是否调整或调价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如合同只约定部分材料价格(如钢材、混凝土等)调整,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其他材料价差一律不予调整”。如果所有材料都不进行价差调整必须在合同中注明“材料价差一律不予调整”字样。
3)机械费、人工费等定额取费是否随定额变化进行调整也应在合同中明确,对于不调整的应当注明“机械费、人工费等定额取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律不予调整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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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提供机械和材料的应当明确是否已包含在乙方结算费用中,如果需要将来从结算款中扣回机械费和材料费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机械费用扣除价格计算方法(比如台班费)和甲供材的费用的扣回方法。
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条款
在起草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履行期限必须明确时间点,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就无法确定逾期违约责任,甚至造成一方恶意不履行合同,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
(2)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如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取决于约定的交货方式,可以是需方提货地点,也可以是供方代办托运的地点,也可以是供方送货时需方接货的地点,因此,履行地点应该明确约定。在起草合同时,要在地名前冠以省、市、县名称,并且把地名写准确,避免因重名或地名错误而发生履行错误,造成损失。
6、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条款主要有:
(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人应继续履行没尽到的合同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3)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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