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桥单元G1/S42地块公园兼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 主要评估意见
1.《可研报告》提出丁桥单元G1/S42地块公园兼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为47070m2,总建筑面积23052m2,地上建筑面积为1412m2,地下建筑面积21640m2,绿化面积36425m2,园路及铺装面积9233m2(含室外运动场地755㎡),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500个。以上设计指标符合本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400276号)提出的地块控制指标的要求:配建约5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并按照居住区体育中心的室外体育设施的要求设置室外提运动场一处。
2.《可研报告》提出丁桥单元G1/S42地块公园兼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工程管理用房占地面积为235m2,占总用地面积的0.5%;服务设施用房占地面积为1177m2,占总用地面积的2.5%;园路及铺装面积为9233m2(含室外运动场地755㎡),占总用地面积的19.6%,绿化面积为36425m2,占总用地面积的77.4%,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中居住区公园各项用房用地比例要求:管理用房不超过0.5%,服务设施用房不超过2.5%,园路及铺装面积在10~20%之间,绿化面积应大于75%。
3.依据《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游览场所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应小于规定的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划拨土地同时还应增配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位,增配公共停车位数量应为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20%以上(含20%)。
经测算,本项目共计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00个,公园本身应设置机动车位48个,社会公共停车位452个。还应至少设置非机动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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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个。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根据《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游览场所机动车停车位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表2-5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
项目 城市公园 停车位/100㎡ i 0.07 ii 0.1 iii 0.12 本项目位于江干区属于ii区,即0.1停车位/100 m2。则本项目公园停车位应配置47070÷100×0.1=47.07个,按照不足一个的按一个算,本项目公园停车位应至少配置48个。
(2)48×20%=9.8个≈10个
(3)根据《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公共绿地,当用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置一层地下车库,本项目可用于建设的地下面积为21640平方米,除去人防建筑面积1412平方米、汽车库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656平方米、非机动车位1036×2=2072平方米,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每个机动车位建筑面积在30~35平方米之间,则本项目仍有21640-1412-2072-656-58×35=15470平方米建设社会公共停车位。15470÷35=442个。
则本项目可建设停车位:48+10+442=500个。因此,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00个是合理的。
4.《可研报告》中本章节中未对日用水量进行计算。 评估建议:
建议《可研报告》增加对日用水量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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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评估意见 2.7.1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建设
《可研报告》详细阐述了汽车库智能化系统配置的一般要求,并指出本项目智能化系统包括: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宜包括电话交换系统、通讯接入系统等。
2.7.2评估意见
《可研报告》对丁桥单元G1/S42地块公园兼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智能化系统配置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内容可靠全面,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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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节能及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估意见
2.8.1节能工程
《可研报告》从给水排水节能、电气节能暖通设备节能三个方面分析阐述项目节能措施。
1.给水排水节能
项目地下车库采用市政管网压力直接供给,绿化用水可采用市政管网压力直接供给,也可用中水或者直接从附近河流引进。选用节能节水器具、仪表。
2.电气节能
选择与电力负荷相适应的高效低能耗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尽量靠近负荷中心,降低线路损耗。变压器低压侧设置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电容选用抑制谐波功能电容。照明设备照度标准等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
3.暖通设备节能
本项目所有通风设备均采用高效节能产品 4.能耗分析
《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能源消耗量测算:
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电、水。项目用能主要是照明、公用设备(电梯、水泵、风机、消防水泵等)。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和消防用水。
《可研报告》中计算得出本工程年耗电总量约为206.76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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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h,;年耗水总量为1.648万m3。计算得出本项目电、水折合标准煤为254.112tce(当量值),629.972 tce(等价值)。详见表2-6:
表2-6项目总能耗表 序号 1 2 合计 能源品种 电 水 单位 消耗量 折标煤系数 1.229tce/万kWh 3.04tce/万kWh 0.857tce/万m 3折标煤(tce) 254.112 628.56 1.412 254.112 629.972 备注 当量值 等价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万kWh 206.763 万m 31.648 2.8.2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可研报告》从项目建址环境现状、项目建设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与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其分析主要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可以采取调整搅拌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为汽车尾气。可适当控制车辆数量,减少汽车尾气对生态平衡的破坏。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油污染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可以通过加强施工营地的管理来减缓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水污染主要是暴雨径流冲刷路面产生的污染物质及突发性事故对水体造成的污染。项目周边及道路配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对由暴雨产生的路面径流,均能通过道路雨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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