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全文细则(8)

2019-03-22 16:00

清水通道维护区、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立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5个生态公益林。包括大夹山生态公益林区、怀仁山生态公益林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区、江海堤防生态公益林区、沿海生态公益林区。

2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包括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蒋家沙竹根沙泥螺文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8个海洋特别保护区。包括连云港海州湾海湾生态与自然遗迹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门蛎蚜山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盐城麻菜桁和外磕脚领海基点海洋特别保护区、废黄河三角洲侵蚀性滨海湿地特别保护区、竹根沙海洋特别保护区、东沙海洋特别保护区、 顾园沙海洋特别保护区、灌河口滨海湿地特别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盐城珍禽和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河口湿地和云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实施优化布局和严格管理。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将盐城市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地区。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

生态廊道建设。在现有沿海防护林体系基础上,以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海堤公路、河流湿地为主构建“四纵五横”的生态廊道网络。“四纵”包括新海堤、老海堤、沿海高速和通榆河廊道,“五横”包括石梁河水库--新沭河--临洪河口、黄河故道、苏北灌溉总渠、新洋港--大纵湖、长江口北支生态廊道。在城镇和产业密集区周围建设开敞式的绿色生态空间,在交通主干道两侧建设防护隔离林带,在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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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周边建设生态隔离区。

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以长江、洪泽湖和京杭运河为主水源,以引江河--新通扬河--泰东河--通榆河、洪泽湖--淮沭新河--蔷薇河--新沭河、京杭运河--淮沭新河及沿江自引供水线等为水源网络干线,以沿海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为节点的饮用水源安全网络。严格水源地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加强清水通道建设,强化沿岸现有排污口整治,确保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2012年前取缔清水通道沿线的全部排污口,禁止布局污染项目。

滩涂湿地保护。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湿地保护示范基地。建立黄河故道重要湿地生态保护区,做好灌河、新沂河、临洪河等重要入海河口湿地及大纵湖、九龙口、马家荡等内陆湖荡湿地的保护工作,推进滨海湿地海洋特殊保护区建设,形成我国东部最集中、规模最大、最具观赏价值和生态价值的湿地景观区。

海洋渔业保护与生态修复。合理调整海洋禁渔区,完善禁渔期制度。实施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恢复工程,保护海洋鱼类重点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针对重要渔业水域和保护目标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繁殖保护区,建设多功能人工鱼礁群,开展主要经济生物资源种群恢复与增殖,实施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

第二节 强化污染治理

工业污染治理。贯彻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控制增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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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确保完成减排目标。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工业企业向环保基础设施齐全的工业园区集中,实现污染集中治理。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推进集中供热,加强工业和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置。到2012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和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接近l00%,所有开发区实现集中供热。

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积极推进城镇垃圾收运体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推进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积极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到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置。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接近l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以上。

农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生物农药等综合防治技术,实施农田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提高肥料利用率;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使用自分解农膜,加强废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合理确定畜禽养殖总量和区域布局,实施集约化、生态化养殖;严格控制海水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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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规模,改进养殖方式。到2020年,化学农药和化学氮肥使用量分别削减40%和30%,畜禽粪便处理率提高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农业面源主要污染物总氮、总磷入河量削减60%以上。

流域及海洋污染控制。对于污染严重的重点入海河流,制定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到2012年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加强对新沂河、淮河入海水道等尾水通道的环境管理,建立上下游组织协调机制,积极推进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规划建设南通尾水入海排放通道,加强尾水通道的生态化建设, 减少入海污染物总量;实施“海陆兼顾”的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对沿海重化工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主要入海河流流域、河口及陆域排污口的监控管理,严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总量。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生态修复。

严把环境准入门槛。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防止产业梯度转移带来的污染转移;严格控制排放含氮、磷污染物的项目;建设项目必须与开发园区产业定位相符合,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完善区域污染联防机制,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污染综合整治;推进环境监控和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企业、开发园区、入海河口污染排放的在线监测,完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监管网络;强化海洋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及海洋灾害预警,提高海洋环境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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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事件的防御和应急响应能力,防范赤潮等海洋环境灾害;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健全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逐步推进排污权交易,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强化对近岸海域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加大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根本上降低资源的消耗,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把江苏沿海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产业带。

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载体,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按照产业链优化项目选择和空间布局,形成产业集群。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 和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推进行业、企业和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形成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资源利用循环链。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加快重点行业绿色制造,在能源、化工、船舶、造纸、粮油加工等行业建设一批“零排放”试点示范项目,完成对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推进各种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系统。到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接近100%。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造系统,推广城市及区域中水回用系统,强化建筑节能等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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