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法定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审判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其具体规定如下:(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根据刑事诉讼有关地区管辖的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十二、回避适用的理由及其对象?
回避的理由,是指适用回避的事实根据。根据刑事诉诉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理由有以下几种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新属;(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一人有其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五)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六)参加过前一阶段诉讼活动的。?
回避适用的对象,是指应当加避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十三、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客观性。客观性是指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想象出的事物。(二)关联性。关联性是指证明必须是与案件有联系的事实。(三)法律性。法律性是指证据只能由法定的主体依照法定的程序、方式收集和认定。? 十四、证人的资格
证人,是指向司法机关陈述案件情况的第三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必须具备以下
几个条件:(一)必须知道案件情况。这是取得证人资格的基本条件。(二)必须是自然人。(三)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 十五、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征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视听资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它的形成及信息的物质载体具有高度的科学技术性;(二)具有很强的直观性;(三)具有独特的动态连续性;(四)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紧密关联。? 十六、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标准及方法
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标准及方法较多,通常有以下三种:(一)按照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利,可将证据分为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凡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即为控诉证据,反之,就是辩护证据。(二)按照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真实,可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称为原始证据。凡不是直接领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称之为传来证据。(三)按照证据能否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证明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称之为直接证据。不能单独案件主要事实,还需要借助其他证据一起,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称为间接证据。 ? 十七、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运用间接证据必须遵循下列规则:(一)真实性,即用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二)关联性,即用以定案的间接证据都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三)一致性,即各个间接证据之间、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没有矛盾。(四)排他性,即根据所有的间接证据所得出的案件事实的结论是唯一的,能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十八、证明对象的概念及范围?
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实体法事实,即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二)程序法事实,即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有关的事实。(三)证据事实,即证据本身。? 十九、证据确实、充分的具体要求?
证据确实、充分是我国刑事诉讼证明的最终要求。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必须满足以下几
个要求:(一)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已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三)证据自身、证据与证据、证据与案件事实必须达到统一。(四)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五)所有的证据所得出的案件事实的结论是唯一的。?
二十、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担?
证明责任,是指谁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担如下:(一)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由公、检、法等机关承担。(二)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原则上由自诉人承担,但在一定条件下,人民法院也负有证明责任。如果存在反诉,反诉人对反诉事实负有证明责任。(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的责任。? 二十一、辩护人的范围及其权利
辩护人,是指接受当一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参与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充当辩护人的包括以下几类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护人、亲友。?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主要计有以下权利:(一)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权;(二)辩护律师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权,其他辩护人经司法机关同意也享有此项权利;(三)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讯权;(四)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权。?
二十二、辩护人的职责与诉讼地位
根据刑事诉令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是依照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不从属于任何一方。辩护人只忠于事实真相,忠于国家法律,依法维护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逮捕的概念及其条件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羁押,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十四、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其提起的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刑事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二)被害人要求赔偿的,只能限于因犯罪于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三)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直接造成的。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部分?? 一、立案的概念和条件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控告、报案、举报和犯罪人自首的材料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令法的规定,立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存在;(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符合立案管辖的规定。? 二、侦查终结的条件及其对案件的处理方式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对案件同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的一种诉令活动。?
侦查终结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二)证据确定、充分;(三)法律手
续完备。
侦查终结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因侦查机关不同而有所不同。公案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处理方式有两种:(一)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的,应当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处理方式有三种:(一)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作出提公诉的决定。(二)对于虽构成犯罪,但不因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或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三)对于没有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必须查明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提起公诉的概念及其条件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被指控的被告人的行为,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根据法律规定,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二)证据确实、充分。(三)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五、不起诉的概念及其适用的情形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侦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可以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而做出的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可适用如下几种情形:(一)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二)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三)犯罪情节轻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同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审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