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3)中组发[2002]1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初期部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
3、暂时保留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补助按我县现行政策标准执行。
(二)不抵扣自建津补贴的项目 1、兑现2008年奖金项目
(1)兑现2008年年终综合考核奖金。
(2)帼国文明示范岗、精神文明奖、当年创建卫生单位奖励、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文件有明文规定实施的单项奖励、市级部门制定的考核奖励。
(3)1个月一次性奖励 (4)清凉饮料费和烤火费。
2、值班费。对于特殊岗位长期安排值班的,在正常工作日值夜班且单位无法安排补休的人员,可按实际值班天数给予每晚夜班伙食补助10元;周六、周日值班每人每班补助伙食费2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班补助伙食费30元,此补贴按实际值班人次发放,不得实行定额包干或按单位人均发放。
3、驾贴 4、出差补助
5、带薪学习生活补助
6、行政服务审批大厅窗口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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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老干部津贴
8、“三普”田野调查补贴 9、防汛值班补贴。 (三)抵扣绩效工资的项目 1、朝九晚五。 2、信访干部津贴 3、计划生育岗位津贴 4、电话费
5、岗位补贴(渝财社[1998]739号)6、加班费 7、野外津贴 8、课时费 9、防火值班 10、适当津贴 11、卫生费 12、出勤补助 13、高空补助 14、地方补贴 15、环保津贴 16、直辖津贴 17、超时补助
18、过节费(工会经费发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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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其他
同志们,实行过渡性补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一定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稳定、促民生的角度出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这次会议的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过渡性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宣传引导,特别是退休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要高度关注不同群体的反应,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旦出现苗头及时研究处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县人事局、县财政局报告,确保过渡性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全县自建过渡性津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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