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按传统的说法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实施的教育。在教育社会学中,普遍认为家庭是一个具有“面对面”交往特点的初级群体。家庭教育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家庭成员在地理空间上充分接近,他们的接触方式是面对面进行的;二是家庭成员人数较少,并且相对稳定,他们之间互动的频率很高;三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控制和影响主要通过非正式的形式;四是家庭成员彼此利益相关、目标一致,联系十分密切;五是家庭群体关系在时间上最为持久。家庭这种初级群体,又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长对子女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而子女对父母则怀有很深的依恋与信赖,父母通过情感方式对子女的影响在其效果上就显得异常有力。家庭以“缩影”的形式包含着几乎所有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功能的范围。家庭教育所具有的这些特点与优势是学校教育无法比拟的。学校要提高教育质量,就应该考虑如何调动家庭的力量与学校教育密切配合。
四、研究思路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共育
“共”,造字本义为“以珍品供奉祭神”,《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共,同也。”即一同使劲。《新华字典》把“共”作为动词解释为“共享、共用或共有。”“育”,造字本义为“孕妇生子”,《说文解字》中解释为“育,養子使作善也。”即培养孩子,使之从善。“共育”一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解释,就字面理解,即为两方或多方一同使劲,共同培养孩子,促进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2.家校共育
“家校共育”一词经过所有的查找和搜索,均无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指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家庭和学校形成共同的主体,行使共同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学校主动争取学生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家庭主动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得到来自学校更多的指导与帮助,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协调一致的合力,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实现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目标。
对于“家校共育”这一概念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内涵: 第一、家校共育是一种双向活动,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互配合。家长要对学校教育给予支持,学校要对家庭教育做出指导,家庭和学校互为主体。
第二、家校共育活动围绕的中心是学生,学生是家庭和学校共同的服务对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家校共育活动的最终目的。
第三、家校共育是社会参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家长的参与离不开社会大背景,是广泛的社会背景意义上的参与。因些,家校共育必须进一步扩展至与社区乃至社会方方面面的合作。
(二)研究目标
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家长家校共育意识,尊重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权力,探索构建家校共育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策略,建立家校共育联系制度,健全家校共育双向联系网络,搭建家校共育互通互动平台;强化教育机构的自我管理,提高教师、家长的教育素质和能力,消除学校与家庭在教育思想和观念上的分歧,促进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的
和谐,使学校、家庭形成相互整合的“合作型”关系,构建和谐学校,和谐家庭,实现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研究内容
1.开展家校共育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
2.促进家校共育沟通顺畅的机制研究。 3.实现家校共育的有效途径研究。 4.实现家校共育成果共享的平台研究。 5.家校共育中的教师作用研究。 6.家校共育中的家长作用研究。 (四)研究对象
1.选择3-5个区县(自治县)为整体研究对象开展区域性实施,再在其中选择一定数量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幼儿园3所,小学4所,初中2所,高中1所)为重点实施学校。
2.在不参加区域性实施的区县(自治县)选择一些学校单独实施。 (五)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进行理论研究。
2.问卷调查法:通过科学规范的检测量表调查全市基础教育领域开展家校共育的现状,了解学校、家庭的实际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指导。
3.经验总结法:针对研究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相互交流典型经验,完善研究设计,推广研究成果。
4.行动研究法:实际操作中,在专家的指导下,以重庆三峡教育文化研究院为依托,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以中小学校为载体,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培训为主线,创造性地运用理论指导各学校的家校共育实践行为,并不断反思其实践行为,帮助实施学校和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此外还有对比、个案研究、行为观察、家庭访谈、家长反馈等方法。
(六)研究假设和创新之处 1.研究假设
通过构建的家校共育有机整合的策略和在实践中的运用,建立以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互为主体的,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家庭教育为核心的,学校教育科学地指导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有力地促进学校教育的相互整合的“合作型”关系,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创新之处
通过问卷调查、经验总结、案例研究等方法,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完善建立促进家校沟通的相关机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主动发展,营造并提供尽可能好的环境和条件。
五、研究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立足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实际,以转变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的现代教育观念为切入点,以培训为突破口,将重点放在具体、实用的方法指导上。
(二)针对性原则。一方面要针对不同学校实际,尤其是要针对不同文化层次的家长,注重培训课程、活动内容深入浅出,易为教师、家长接受、掌握及其应用;另一方面,要针对学生的生理、年龄特征,实施不同的活动体系。
(三)实践性原则。家校共育的生命在于实践,每次活动、培训结束后、节假日(尤其是寒暑假)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实践作业,使教师、家长、学生学用结合,在实践中运用掌握。
(四)长远规划与阶段性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区县和学校必须要有家校共育的长远规划,有总体的目标,避免随意性,同时又要循序渐进,分阶段逐步实施。
(五)分类指导与集体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根据学校和家庭的共同点抓好集体培训,又要根据教师和家长的不同需求,进行个别指导。
(六)采用多种方法调动调动家长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这是家校共育成败的关键。
六、研究措施
(一)强化家校共育理论研究,提高家校共育的针对性 加强对家校共育的理论研究,根据学校、家庭、社会和政府决策的需要,由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重庆三峡教育文化研究院统一研制家校共育现状调研实施方案和调查问卷,并下达家校共育研究子课题项目,确定实施基础,引导实施区县及学校围绕中心工作,立足单位实际,把握研究重点,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并促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