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修建三海子湿地公园和凉水河下游蓄滞洪区湿地公园,扩大水面,
以利于调蓄汛期洪水、调节城市小气候,改善城市景观。同时起到降解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缓解面源污染,净化水质的作用。此外,尤其是三海子湿地公园的建设可以改善麋鹿及其它动植物的栖息繁衍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2)结合道路绿化带规划浅表带状湿地,结合建设地块内部集中绿地和建
设区外鱼塘、洼地规划小型人工湿地,形成大小结合、块状和带状结合的湿地系统。
第四节 城市绿化
第50条 规划目标
以创建“宜居城市”为目标,高标准构筑亦庄新城生态绿地系统,实现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2010年建设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人均城市绿地达到45平方米。2020年建设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21平方米,人均城市绿地达到53平方米,全面实现系统完善、布局合理、指标先进、定额达标、公共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面覆盖、安全和谐的生态绿地系统。
第51条 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依托新城区域生态网络基础,以“两轴三带”为主构架,结合城市道路绿化带贯穿城市各级各类绿地,综合构成亦庄新城绿地系统。 (1)新城区域生态网络基础指新城集中建设区外围的绿化隔离地区以及农
田林网。
(2)“两轴三带”指由六环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防护林形成的两条十字防
护绿轴以及结合凉水河、新凤河、通惠干渠形成的三条城市绿色生态休闲带。
第52条 集中建设区外围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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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庄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文本
(1)应协调建设隔离地区绿地,确保中心城与新城之间以及新城与新城之
间的生态屏障,防止中心城的蔓延,防止各建设组团连接成片,构建区域生态网络体系。加强对建设区外围农田林网的保护,避免新城建设区的无序扩张,控制外围地区的分散建设。
(2)重点建设新城西部地区的南苑风景名胜区三海子公园,以及新城东部
地区京津塘第二通道西侧沿线两处大型集中绿地。
第53条 集中建设区内部绿地建设
应加强对道路绿带、滨河绿带、铁路绿带和防护绿带的建设,保证规划区内各种绿地以及规划区与外围大环境绿地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完善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1)现状建成区内,一方面应提高现有绿地的建设水平和质量,完善绿地
的各种功能,提高绿地的公共性和可进入性;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未建设用地的控制,按照公园绿地的服务规模和服务半径的要求进行绿地的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在建设完成之后再采取拆房建绿的方式增加绿地。
(2)规划建设区内,应充分利用整体建设优势,进行公园绿地的合理布局。
结合凉水河、新凤河、通惠干渠两侧绿地建设形成滨河公园绿地系统。结合居住区的建设,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规划居住区级绿地,形成星罗棋布、方便使用的游憩绿地系统。结合工业区的集中建设,按照相应的用地比例,规划集中的公园绿地。
第五节 环境污染防治
第54条 大气污染防治
(1)改变能源结构,作为解决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
的监管;热电厂采取脱硫措施;工业锅炉使用燃油锅炉,安装高效除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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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强化管理入手控制汽车尾气污染,全面推行无铅汽油和净化节油装
置,建立健全汽车污染监测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完善监测管理手段和方法,控制汽车尾气污染。
(3)推行连片取暖、集中供热,根本解决居民取暖污染大气的问题。 (4)采取多种渠道及多种能源互补办法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推广使用沼气,
开发利用生物能和太阳能。
第55条 水污染防治
(1)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健全污水管网,实现清污分流、污水截流和
集中处理回用。
(2)严格执行工业污水经过处理达标排放的规定,提高工业循环用水率。 (3)整治河道,还清新城内河流。禁止直接向河流直接排放污水,污水全
部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经过二级以上处理后回用或排放。 (4)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地下水,通过有效途径扩大地下水补给量,大面
积种植水源涵养林,蓄养地下水。
第56条 噪声污染防治
(1)根据不同土地使用性质划定不同噪声标准分区,防止噪声污染。继续
扩大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2)道路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噪声扰民问题,在高速公路、城市干道和轻
轨两侧采取绿化和隔音墙等措施减少噪声干扰。严格执行临街建筑安装隔声窗的有关规定。所有道路建设前,建设单位进行相关的环境噪声影响预测,对道路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提出相应措施,在道路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噪声治理。加强对道路交通噪声的监测和交通管理。
(3)按照国家规定,对产生噪音的企业和设施进行降噪、减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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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庄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文本
第57条 固体废物管理
推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政策,按照循环经济思路加强废物管理,重点通过替代燃煤、控制一次性物品使用、倡导健康消费方式等措施,实现工业生产固体废物、商业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的源头削减,并强化回收利用。
第58条 面源污染防治
在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畜禽养殖生态监察。农业地区的生产活动应向生态农业方向发展,逐步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通过建设农业生态区使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第八章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新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建设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59条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
第60条 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整合,加强对现状农村建设用地的改造再利用,尽
量减少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农田的占用。
第61条 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城市
发展布局的确定,强调“产业集聚、布局集中、资源集约”。
第62条 在公共区域,包括荣华路公建区、亦庄枢纽站前区、轨道站点周边以
及河道两侧,土地和建筑使用性质的确定,强调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功能混合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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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条 在商业区和轨道换乘站周边,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利用。
第64条 建立工业项目入区评估机制,按照投资密度、产出效益和科技含量对
项目进行科学的评定和分析,鼓励“占地少、用水少、物耗少、能耗少、污染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入区。
第65条 按照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要求确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
用地容积率应控制在0.8—2.0范围内(特殊产业应根据其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另审查确定),对未达到容积率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建设项目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工业项目的建筑密度应达到55%。
第66条 强化对建设用地投放的控制和对土地储备的引导,依据规划和经济社
会发展情况制定土地供应计划。
第67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执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提高土地效益。
第二节 水资源
第68条 按照“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
在首位。统筹考虑水源、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各项措施,强调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69条 合理规划水源
新城的建设发展将依靠市区自来水管网和南水北调水源解决用水问题。
第70条 节约用水
(1)制定企业耗水准入标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水效益低、耗水
高的企业在新城发展,发展节水型企业。
(2)新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强制实行节水器具和设备;现有公共建
筑和民用建筑,应采取措施加快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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