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审批单
离职人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到职日期 工资截止日 社保及公积 金截止月 联系电话 离职原因(本人填写): 本人签字: 本部门意见: 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离职日期 发放办法 账户状态 公积金:调转□ 托管□ 封存□ 应急联系电话 岗位 年 月 日 社 保:调转□ 封存□ 各部门汇签 客服部 安管部 行政人事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招商部 工程部 副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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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单
请您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
在结束与我公司聘用关系后,您将不得在没有公司领导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我公司的商业、贸易、金融、事务或其他属于保密范畴的信息。否则我公司拥有向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离职人签字/日期: 移 交 项 目 部 门 移 交 内 容 ①文本资料 ②钥匙 所 在 部 门 ③电脑及电子 文档 ④其它 ①欠款 财务部 ②未销帐目 ③餐卡 ④其它 ①文件 ②物品 行政人事部 ③工装、工牌 ④其它 行政人事部 意见 移 交 情 况 接 交 人 监交人 请相关接收部门及人员做好各项目移交明细,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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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人事关系
一、对于新聘用的员工,入职前的准备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准备办公室、电脑、网络帐户、餐卡、办公用品等。
二、新员工入职办理入职手续时,要填写《员工入职单》、《员工资料卡》,并根据行政人事部门提供的《新员工须知》按时提交各类证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实并留存复印件、原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个人体检报告,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建档备案。
三、新员工从进入企业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将人事、保险关系调入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为1年的试用期2个月。当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员工,合同期截至第二年6月30日,当年6月30日后入职的员工,合同期截止第二年12月31日。
四、新入职员工如不能及时提供人事档案、保险、公积金等资料,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新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若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有未解决的纠纷,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因员工本人延误造成的保险、公积金等方面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五、根据大连市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统一委托大连市人才中心管理,其代理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司高管人员档案的建立由投资集团人才部负责,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中层以下员工内部档案的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更新、使用,查询员工档案必须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借阅、抄录、复制、传播员工档案内容。员工需要查看本人的人事信息可以在内网中登陆192.168.0.30/kdhrms,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查看本人的人事资料,外网登陆hr.jinlian.cn,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查看本人的人事资料。
七、行政人事部作为劳动用工的主管部门,行使对除高管外所有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争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管理职能。
八、公司和员工双方均可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试用期满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或email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扣发一个月工资抵偿通知期,并按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如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并按《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将其解雇,而不需提前通知和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劳动合同续签
1、当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合同期满通知书》至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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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员工,以决定劳动合同续签与否,高管的劳动合同续签与否由投资集团总裁审批,由投资集团人才部具体执行。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由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门具体执行。
2、劳动合同续签与否均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公司在员工合同期满日仍未得到员工答复,将视为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签期限由双方协商而定。
十一、男性员工年满60周岁,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如岗位需要,可办理返聘手续。
十二、附件 1、《员工资料表》 2、《员工入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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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员工入职单
编 号 出生日 籍 贯 现住址 赴职部门 到职日期 职位 试用期限 姓 名 学 历 性 别 职 称 民族 职级 婚 否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宅电: 手机: 身份证 学历证 照片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应交验证件 体检报告 其它: 应领物品 其它 电脑 文具 餐卡 其它: 入职须知 公司介绍 介绍相关管理制度 介绍部门组织、职责及呈报系统 熟悉环境 介绍同事 以上事宜负责人: 到职人员对以上交验、领取的物品及相关事宜签字: 无疑后请在右栏确认签字。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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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导人: 签字: 行政人事部意见: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