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美国食品召回制度带给我们的启示颇多。在立法层面,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是前提条件,其中有两个重要制度需要进一步立法加以规制,即作为食品召回制度基础的食品溯源制度,作为食品召回制度依据的食品标准制度。同时,必须明确法律责任提供事后保障和补救措施。在执法层面,要明确执法主体的责任关系,加强对企业的诚信政策鼓励,从而更加高效的建立并适用责任保险机制鼓励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主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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