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8、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十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因事确需短时间离开值班室时,务必标明去向。由于失职而造成的纠纷或差错,值班者应承担责任,要严肃处理。
2、值班人员急病人所急,及时、快速、准确地进行检验并报告结果。抢救病人标本应优先检验。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总值班报告。
3、当班者应在做好检验工作的同时,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4、当班者要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重要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
5、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 6、非本科室人员不应进值班室。
7、科主任要检查值班工作,查看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五、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臵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注意个人卫生。
5、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十六、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迟到每分钟扣1元。 2、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闲谈嘻闹。
3、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
4、在科室内实行岗位责任制。下级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能随便应付了事。凡不报告而造成差错的责任由下级人员承担,经报告而上级人员不重视又不积极解决问题的,责任由该级人员承担。
5、履行救死扶伤的崇高职责,凡遇抢救重危病人或其它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不论白天黑夜,不管是否工作时间,均应服从科室统一调度,如之即来,对借故推诿而耽误工作的按违纪论处。
十七、废弃物管理制度
1、各实验室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应用固定容器存放,并按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浸泡、毁形处理后,集中送至医疗废弃物丰放处统一存放。
2、医疗废弃物应统一存放在有明显警示标识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容器内,不得露天存放,院内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天。
3、各实验室的医疗废弃物必须当日处理,不得留在室内时间过久,
每天由垃圾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实验室运送到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质量保证制度
一、检验科技术管理制度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学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ESO15089)》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一级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检验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参加部、省(自治区)的室间质评活动,对每次质控评价应有记录。
5、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大型精密仪器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仪器管理档案,严格执行作用条例,定期校正,维修,保养,实行专管其用,充分发挥工作效率,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商品化的试剂盒的申购由各专业室的组长负责申报,每月一次报科主任审批,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进货统一由科室管理,自配试剂须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6、及时掌握精力动态,做到人员设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7、建立以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要积极预防和减少差错事故,做到职责清、情况明,调度灵,协调效率高,使各项业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8、配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诊疗工作服务。 9、要切实做好新技术的开展,以及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10、根据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和实际工件需要,有计划的购臵仪器设备,切实加强管理。
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并加强教育,及时处理。
2、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对病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差错。差错按程序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一般差错:
(1)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慎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
(2)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目的,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病人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出报告单。
(3)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
(4)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
(5)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严重差错:
(1)因责任性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液、骨髓,以致不能检验者。
(2)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
(3)血型定错或交叉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未造成病人严重后果者。
3、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4、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一般标本的送检和报告制度
1、具有本院处方权的医生,才能开检验申请单。
2、检验申请单要认真填写,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不清楚,送检标本不贴标签或标本标签上姓名与申请单不一致者不予检验。
3、送检标本不符合要求(如抗凝血有凝固、溶血、标本量不当、放臵时间过长等),由检验科通知有关科室重新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