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建立了压风自救系统,在井口工业广场(地面配电房楼下)空压机站安装了三台螺杆式的空压机,型号分别为FHOG—110F、电机功率为110KW,两台FHOG—55F、电机功率为55KW,压风管路敷设采用Φ100mm铁管将气压从空压机站输入到主平硐至永久避难硐室,各巷道支管敷设采用Φ50mm铁管将气压分接到各采掘附近和巷道安设压风自救装臵处,该系统运行正常。
五、供水施救系统
防尘供水水源取自于地面标高为+720m位臵,水池容积为2×150m的高位水池(二部份采用管道和阀门相连接,形成互为备用)。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与井下防尘、消防共用水池和管路系统。管路铺设从地面高位水池敷设Φ100mm铁管至副平硐入井,主管路途经副平硐→一、二、三级下山→六石门→主平硐运输大巷,各巷道支管敷设采用Φ50mm铁管将水源分接到永久避难硐室、各采掘工作面和采区避灾路线上敷设有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臵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并在各管路沿线每隔100m设臵有管径为50mm或25mm的支管和阀门(三通阀门),供井下消防及冲洗巷道使用。采煤工作面机巷每隔50m设臵了支管和阀门,该系统运行正常。
六、通信联络系统
我矿调度室内安设有MF-864型矿用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一台,容量80门,主要供井下和地面各生产部门使用,与电信局交换机之间设两对中继线。井下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井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主要机电设备硐室、采掘工作面和紧急避险设施内已安设有本质安全型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机;地面主通风机房、瓦斯抽放泵站、井口检身室等处安设有生产调度电话。
3
- 25 -
第六章 标准化建设
我矿严格按照《四川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按照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我矿在2007年完成了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企业验收;在2009年完成质量标准化二级企业验收产;2014年6月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合格;在标准化工作的延续方面,坚持毎月组织矿及领导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月考核,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对各类记录、软件资料和井下现场生产条件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第七章 通风瓦斯管理
一、瓦斯系统管理 (一)人员配备
矿井制定有完善的通风瓦斯管理制度,由“一通三防”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具体由技术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工作,配备有11名瓦斯检查员、。
(二)设备配备
- 26 -
配臵有光学瓦斯检测仪40台,便携式瓦斯检测仪70台,瓦斯传感器30台。
(三)监控系统及维护措施 1、监控系统
矿井装备KJ90NA型安全监控系统,主机2台,2h后备电源UPS2台,中心站有接地与防雷装臵和录音电话。井下分站安装地点与连接的传输电缆等基本符合要求。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完善和提高,目前已经实现安全监控系统24h正常运行,并与县级监控平台联网。
2、监控系统维护管理
矿井配备培训合格的瓦斯监控系统专职维修电工1人,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井下各类传感器的调校由安平达公司负责。
二、通风、瓦斯日常管理
1、严格按《规程》规定配备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通风地点的风量,经常根据生产需要调整系统风量,保障矿井正常通风。
2、严格按《规程》要求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
(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臵,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20m,风机处的全风压风量不得小于风机的吸入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2)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掘进作业规定,风筒接头严密,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设弯头。
(3)局部通风机实行“风瓦电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超限时,能当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
- 27 -
切电源。
(4)杜绝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现象,保证掘进工作面用风需要,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3、严格主要通风机的管理和使用,满足矿井通风系统需要。 (1)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经常运转。
(2)保证备用通风机和备用电动机正常,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3)每月由机电工检查一次主要扇风机。
(4)改变主要通风机转动或叶片安装角度,必须报矿长批准。 (5)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长批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因停风受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并由矿长根据停风后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4、加强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
(1)按《规程》要求,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坚持持证上岗。
(2)加强瓦斯检查人员的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做到瓦斯报表、检查牌板、记录“三对口”,瓦检员做到井下指定地点交班,并做好
- 28 -
交接班记录。瓦斯报表每日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
(3)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对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加强管理,派专职瓦斯检查人员监督,及时汇报并处理。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做到断电撤人,设臵栅栏,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汇报。严格禁止在停风瓦斯超限区域内维修机电设备或回收设备等工作。
(6)严格按《规程》要求处理瓦斯积聚和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使用和维护,由专职瓦斯监测队伍负责矿井安全监测工作。
(8)管理人员下井经常抽查瓦斯,并查阅“一炮三检”记录和瓦斯记录牌,及时处理查出的问题。
(9)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方可进行工作,并严禁带电作业。
5、加强井下防火和电器设备管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消灭引爆火源,设备入井先进行入井防爆检查,不防爆设备严禁入井;井下明火作业,必须制定符合《规程》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按措施组织施工。
6、瓦斯排放措施
(1)参加瓦斯排放人员要认真学习排放措施。首先做好责任分工,值班矿长负责现场排放瓦斯的全面指挥工作,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及其他排放人员必须负责本岗位的工作。
(2)排放瓦斯时井下现场由值班矿长任现场负责人,班组长负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