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可尼光电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部分:关于2013年度开辟新业务市场的规定 2013年根据公司的市场销售状况和地域分布情况,鼓励有关系和能力的广大销售人员投入到光缆的销售队伍中,不断扩大光缆产品的市场占有面,不断将我们的市场扩展到周边的省份和直辖市和专网客户中,出台本规定。
本政策适用人员:光缆公司全体员工和业务人员,及通过公司审查,确认具有市场开拓和营销能力的人员,均可以享受本政策。
2013年主要针对联通、移动、电信的业务,凡个人有门路和关系向公司提出愿意进行市场开拓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资金和技术的大力支持。对于国家的专网建设工程和特殊客户如铁路、高速公路、军队、电力、煤矿等只针对国家级、省、部级级别的客户群体、低于此级别的不予考虑。
1、公司对客户开发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论证具有开发可能性时、书面委托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运做,并给予市场保护
2、公司针对客户开发进行事前预算,原则上每个省公司的市场开拓从建立关系到发生业务的所有花费进行控制,开发期限不超过2年,两年后依然没有业务进展的,放弃开发计划和市场保护约定,在开发期限内公司提供业务开拓所需的车辆及相关文件,报销因本业务开拓所花费的全部差旅费用、招待费用、及合理的其它花费。 3、事前公司没有投入费用,经过个人努力,取得了省分公司或直辖市的光缆供货入围资格,并且业务关系得以维系,双方签订了供货
合同,实际实现了买卖关系,公司将正式授权业务开发人正式接管本省公司和直辖市的光缆市场,3年内不再委派他人,并且执行公司销售政策的相关规定。从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公司承诺对本业务授权人一次性奖励市场开拓费现金0.5-1万元或者给予承担办事处租赁费0.5-1万元;对于成功开拓销售的特殊客户如铁路、高速公路、军队、电力、煤矿的,公司承诺对本业务授权人一次性奖励市场开拓费现金0.5-1万元,特殊产品规格参照销售政策对特殊光缆的销售政策。
4、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新市场开拓,对于提供信息的,业务实现后可提取5‰的费用,直接参与合同签订和货款回收的,普通光缆最高提取2%的费用。 特殊光缆最高提取3%的费用。
5、公司以外的人员提供信息的,业务实现后,可提取1%的信息费。 6、OEM订单统一按照1%计提费用
7、如遇到特殊情况,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执行 第三部分:关于2013年度市场部操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发展,确保公司销售额快步增长,力争公司2013年销售目标实现,对销售政策进行修订,2013年起开始执行。
一、 总体销售目标:确保5000万,力争完成1个亿。 二、 市场部对公司的业务统一管理,实行全员销售,业务结算按照本文件执行。业务部人员分为自主销售人员和市场开拓人员。
1、 自主销售人员按公司政策报酬为:提成工资+目标考核奖(一切费用自理)
2、 市场开拓人员为公司出资开拓市场,按照公司报销政策实行费用报销。报酬为:工资+年终奖
3、 在公司备案的代理商报酬公司另行出台政策。 三、 销售提成:
1、 一般提成比例参考销售政策 2、 有业务差价的计提差价加一般提成 3、 业务差价(X)提成比例: 序号 1 2 3 加价比例 X≤20% 20<X≤50% X>50% 分成比例 83%---17% 80%---20% 75%---25% 4、 所有费用在全部货款收清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报总经理
特批。
5、 业务人员公司借款额度原则不得高于预提费用50%(预提
费用为已经回款但未收清货款市场部预算的费用) 6、 业务费结算必须提供等值发票. 四.报价:
1.有效报价为公司销售副总和总经理和董事长对外报价,其他公司人
员不得对外报价.
2.市场部对每次报价必须做好记录(项目名称/客户资料/联系人/联
系电话/付款方式/公司业务经理/业务达成后佣金给付约定. 3.市场部每周对市场信息汇总准确无误(市场情况汇总/应收帐款/回款)报总经理和董事长.
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以前类似文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