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3 规 范 守 信 II-9 的 市场监管 市 场 环 境 1)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置机制; III-26 2)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商品事件; 打击走私贩私、3)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和市场; 假冒伪劣产品、4)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2)、3)、4)为B;其余情形为C#。 商品 材料审核 3.40 1)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2)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III-27 1)问卷调查 3)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2)实地考察 2.68 维护企业和消4)12315、12365网络申(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健全,消费者申(投)诉处理3)4)材料审核 费者合法权益 率达100%。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注:①III-26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的标准1)要求:按照地方政府打假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不存在地方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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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权数 III-28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I-4 健康向II-10 上思想道德的建设 人文环境 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 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4)积极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作,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加大红色景区、景点建设管理力度,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 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 2) 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包括中国革命史)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3) 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3)材料审核、听取汇报、问卷调4.80 查4)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III-29 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2.88 1)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选树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2)发挥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活动; III-30 3)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选树先进典型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工厂、农村、社区、校园等城乡基层,形成学习、1)2)3)4)材料和道德模范,深4.80 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审核5)问卷调查 入开展学习宣4)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传活动 5)社会各界对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选树、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3)、5)为B;其余情形为C。 注:①III-2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的标准4)指:(1)市、县(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均能正常开展活动;(2)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征集和保护文物、改进陈列方式、精心组织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树立服务意识等方面作出成绩;(3)落实中宣发[2008]2号、苏宣通[2008]1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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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 健康向上II-10 的思想道德人建设 文环境 III-31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III-32 市民文明教育 1) 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8号文件、省委1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协调机构、设立财政专项经费; 2) 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开展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评比的重要依据; 3) 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 4)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 5) 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江苏省广电总台少儿频道在县(市、区)以上的落地工作,创造条件办好本地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净化广播电视声频、荧屏; 6) 落实国家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定,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坚持公益性;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 7) 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符合上述7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3)、4)、5)为B;符合标准1)、2)、3)、4)为C;其余情形为C#。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2)“三创”精神和城市精神为广大市民熟知; 3)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4)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5)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形成制度。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3)7)材料审核4)5)6)实地考察 5.58 1)2)材料审核、问卷调查3)材料审核、3.88 实地考察4)5)材料审核 12
III-33 公共场所文明行为 I-4 健II-11 康市民文明向行为 上的人文环境 III-34 市民文明交通行为 1)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 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3) 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4) 公共场所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 随机抽查3处。3处均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1处符合标准为C;3处均不符合标准为C#。 1) 交通遵章率达标; 2)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穿马路现象; 3) 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2)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随机抽查3处。3处均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1处符合标准为C;3处均不符合标准为C#。 1)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3)孤、老、残、弱者得到志愿服务。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及时表彰见义勇为人员,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2)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营造见义勇为的浓厚社会氛围; 3)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 4)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4)为B;标准3)≤50%为C#;其余情形为C。 实地考察 4.28 1)材料审核、实地考察2)3)实地考察 4.18 III-35 公共设施维护 实地考察 2.65 III-36 人际互助 实地考察 3.01 II-12 社会道德风尚 III-37 见义勇为 1)2)4)材料审核 3)问卷调查 3.75 注:①III-34市民文明交通行为的标准1)指:①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95%;②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90%;③主干道行人遵章率>85%;④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以上四项测评数据由各城市公安局提供,测评组根据测评要求抽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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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38 慈善捐助 1) 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包括慈善超市或博爱超市、接收捐助站点),专款专用; 2) 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特殊困难群众普遍得到救助; 3) 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建立由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者活动领导机构; 2)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 3)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和组织管理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8%; 4)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2)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3)市民对无偿献血,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4)广泛开展“双拥”工作。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 社区人际关系融洽; 2) 单位劳动关系和谐; 3) 家庭关系和睦。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省辖市 县(市) >640(元) >560(元) >410(元) >400(元) ≤410(元) 1)实地考察2)3)材料审核 1)2)3)材料审核4)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2.58 I-4 健康II-12 向社会道德上风尚 的人文环境 III-39 志愿者组织与活动 4.80 III-40 公益活动 1)4)材料审核2)3)3.08 问卷调查 1)3)问卷调查2)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材料审核 ≤400(元) III-41 人际关系 3.28 II-13 国民教育 III-42人均教育经费支出 2.38 注:①III-57人际关系的标准2)中的材料审核,要求劳动合同签约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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