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亲族间称谓,至今沿袭父系家族为中心的旧俗,近支称为自己家、自己家里,远支称为本家,其他亲族中人一律称为亲戚。 亲戚间的称谓,大略如下:
母亲之父,书面称外祖父,当面称姥爷。
母亲之母,书面称外祖母,当面称姥娘,或称姥姥。
外祖父之父,称老姥爷,外祖母之母,称老姥娘。
母亲之兄弟,称舅舅(大舅、二舅等以别长幼),舅之配偶称舅母或妗子、妗母。 外祖母之兄弟,称舅老爷,其配偶称舅奶奶。
外祖母之姐妹与祖母的姐妹统称为姨奶奶,其配偶统称为姨爷爷。
舅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或有直以兄、弟、姐、妹相呼者。对人则称姑舅兄弟、姑舅姐妹。
父母称女之子女为外孙、外孙女、外孙闺女,舅父母呼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女、外甥闺女。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各地多数呼外孙与外甥发音相同。以上亲戚关系,俗称姥娘门上的。 母之姐妹,称姨母、姨、姨姨(以大姨、二姨等别长幼);姨之配偶称姨夫、姨父。 姨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对人则称两姨兄弟、两姨姐妹。 姨与姨夫,称姨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闺女。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姨姨门上的或两姨亲。 父之姐妹,称为姑母、姑、姑姑(以大姑、二姑等区别长幼),其配偶称姑夫、姑父。父之姑,称老姑姑、姑奶奶。
姑母、姑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亦有以兄、弟、姐、妹相呼的。对人则以姑舅兄弟、姑舅姐妹相称。
妻兄弟之子女称内侄、内侄女。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姑姑门上的或姑舅亲。
妻之父,书面称岳父,对人称丈人、老丈人、丈人爹、泰山、老泰山,当面则称爹、爹爹、爸爸,也有的地方称叔,称伯。
妻之母,书面称岳母,对人称丈母娘、丈母,当面则称妈、妈妈,有地方也称婶、大娘。 妻之兄弟,书面称姻兄、姻弟、内兄、内弟,对人称内兄为大舅子,称内弟为小舅子,当面则称哥哥、兄弟;
内兄内弟之妻,对人统称为舅子媳妇,以大舅子媳妇、二舅子媳妇等区别长幼。 妻子之姐妹,对外统称为姨子,姐称为大姨子、大姨子姐,妹称为小姨子,当面则称姐,称妹。
妻之姐妹之夫,对外称连襟,称两乔,称一担挑儿,称“拉不平”,当面称姐夫、妹夫。 兄弟姐妹称其姐妹之夫为姐夫、妹夫,以大姐夫、二妹夫等区别长幼。
父母对其女之夫,对人称闺女女婿、女婿、姑爷、贵客、东床、东床客,当面则称他姐夫、老×女婿等。婚后女婿住岳家,外人呼为养老女婿、倒插门女婿。又,外人称别人女婿有戏称“半个儿”的。
夫妻双方之父母互称“亲家”,对人称亲家、男亲家、女亲家、亲家公、亲家母、亲家翁、亲家婆等,当面只称亲家。
夫与妻之兄弟之间的关系又常被称为“姐夫郎舅”。以上亲戚关系人谓之“丈人门上的”。 一、称谓
亲族间称谓,至今沿袭父系家族为中心的旧俗,近支称为自己家、自己家里,远支称为本家,其他亲族中人一律称为亲戚。 亲戚间的称谓,大略如下: 母亲之父,书面称外祖父,当面称姥爷。 母亲之母,书面称外祖母,当面称姥娘,或称姥姥。 外祖父之父,称老姥爷,外祖母之母,称老姥娘。 母亲之兄弟,称舅舅(大舅、二舅等以别长
幼),舅之配偶称舅母或妗子、妗母。 外祖母之兄弟,称舅老爷,其配偶称舅奶奶。 外祖母之姐妹与祖母的姐妹统称为姨奶奶,其配偶统称为姨爷爷。 舅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或有直以兄、弟、姐、妹相呼者。对人则称姑舅兄弟、姑舅姐妹。 父母称女之子女为外孙、外孙女、外孙闺女,舅父母呼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女、外甥闺女。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各地多数呼外孙与外甥发音相同。 以上亲戚关系,俗称姥娘门上的。 母之姐妹,称姨母、姨、姨姨(以大姨、二姨等别长幼);姨之配偶称姨夫、姨父。 姨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对人则称两姨兄弟、两姨姐妹。 姨与姨夫,称姨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闺女。 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姨姨门上的或两姨亲。 父之姐妹,称为姑母、姑、姑姑(以大姑、二姑等区别长幼),其配偶称姑夫、姑父。父之姑,称老姑姑、姑奶奶。 姑母、姑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亦有以兄、弟、姐、妹相呼的。对人则以姑舅兄弟、姑舅姐妹相称。 妻兄弟之子女称内侄、内侄女。 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姑姑门上的或姑舅亲。 妻之父,书面称岳父,对人称丈人、老丈人、丈人爹、泰山、老泰山,当面则称爹、爹爹、爸爸,也有的地方称叔,称伯。 妻之母,书面称岳母,对人称丈母娘、丈母,当面则称妈、妈妈,有地方也称婶、大娘。 妻之兄弟,书面称姻兄、姻弟、内兄、内弟,对人称内兄为大舅子,称内弟为小舅子,当面则称哥哥、兄弟;内兄内弟之妻,对人统称为舅子媳妇,以大舅子媳妇、二舅子媳妇等区别长幼。 妻子之姐妹,对外统称为姨子,姐称为大姨子、大姨子姐,妹称为小姨子,当面则称姐,称妹。 妻之姐妹之夫,对外称连襟,称两乔,称一担挑儿,称“拉不平”,当面称姐夫、妹夫。 兄弟姐妹称其姐妹之夫为姐夫、妹夫,以大姐夫、二妹夫等区别长幼。 父母对其女之夫,对人称闺女女婿、女婿、姑爷、贵客、东床、东床客,当面则称他姐夫、老×女婿等。婚后女婿住岳家,外人呼为养老女婿、倒插门女婿。又,外人称别人女婿有戏称“半个儿”的。 夫妻双方之父母互称“亲家”,对人称亲家、男亲家、女亲家、亲家公、亲家母、亲家翁、亲家婆等,当面只称亲家。 夫与妻之兄弟之间的关系又常被称为“姐夫郎舅”。 以上亲戚关系人谓之“丈人门上的”。
母之兄弟姐妹之子女统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区分姑表、 姨表)
堂弟:叔叔(伯伯)的儿子,年龄比自己小的,就可以称为自己的堂弟。有的地方也称叔伯兄弟。
爸爸:对父亲的一种称呼。多用于口语,也称爸、爹、爹爹等。在文学中,“爸爸”被称之为“父亲”。
大爷:对老年男性长辈的尊称,一般指60岁以上。在一些北方方言中,“大爷”也可以用来称呼父亲的哥哥,而不论年龄大小。例句:“大爷!您好啊!身子挺硬朗的!” 大爷,指社会地位较高或傲慢自顾的男性,旧社会中常用。例句:“嗨,别傻站哪儿,跟大爷似的!” 还是一种自以为是的称呼, 例句:“大爷我来了” 表妹: 某人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女儿中较某人年轻的即是其表妹。 某人父亲的姐妹的女儿中较某人年轻的即是其表妹。另,某人父亲的兄弟的女儿中较某人年轻的被称为是其堂妹。 妹妹:(1)称同父母(或只同父、只同母)而比自己年纪小的女子:~~。兄~。弟~(a.弟弟和妹妹的合称;b.俗称弟妇)。~夫。(2)对比自己年纪小的同辈女性的称呼:表~。师~。世~。
大大:1.方言。称父亲。2.称祖父。上海浦东地区的本地方言,称呼爷爷为“大大”。陕西方言中“大大”指父亲的哥哥,有些地方也指父亲。在河南方言中“大”一般用作称呼父亲,而“大大”指父亲的哥哥,也就是大伯的意思。 在安徽蚌埠一带方言中“大大”指父亲的哥哥,“老爷”指父亲的弟弟。有些地方,称比父亲年长的非亲属男性为“大大”,与“叔叔”
相对。
哥哥:(1) ∶称同父母或父母一方所生比自己年长的男子。对同辈男子的尊称(2) ∶亦作“哥哥儿”。对年轻人的称呼。(3) :对男朋友的称呼,年轻女性很多称男朋友为哥哥.
一、亲族的范围:亲族是由家庭扩展成的社会集团。血缘关系发展出血亲,姻缘关系发展出姻亲。《笑府》云,一老人庆百岁生日,场面盛大。老人忽然不乐,人问其故,他说,他在想,当他庆百岁生日时,亲戚肯定会有许许多多,这场面如何得了?这就是说,家庭延续扩展,必使亲族无限扩大。因此,民俗中自然形成了有关的限制。超出某个范围,尽管是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或是有姻缘关系连结着的人之间,也不是亲戚关系了。在中国古代,表示亲族关系的概念有“六亲”、“五服”与“九族”等。1、六亲。2、九族。3、五服。4、现代亲族的范围。以个人为基点,从亲族关系和姻缘关系两方面推导,在九族和五服范围内排定。直系血亲:以本人为基准,垂直向上推直系长辈四代,向下推直系晚辈四代,为直系血亲,即上至高祖父母,下至玄孙、玄孙女。高祖父母之上的直系长辈,则作祖宗。玄孙之后的子孙,还有种种称谓,但不常用。旁系血亲分四等:第一旁系血亲:本人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第二旁系血亲: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第三旁系血亲: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第四旁系血亲:曾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注意:父系母系相同,男女相同。
姻亲亦有直系、旁系之分。直系姻亲包括:①直系血亲中晚辈的配偶;②配偶的直系血亲中的长辈。旁系姻亲包括:①旁系血亲的配偶②配偶的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夫妇在同一亲族中,父子所属亲族不同,兄弟姐妹所属亲族各不同。这样的亲族范围,事实上大于现行的亲族范围。即使是在古代,实际上的亲族范围也未必有这么大。不过,就父系而言,也就是同姓亲族而言,范围确实是这么大。即使是现在,许多地方,婚丧喜庆,来往的同姓亲族范围,不是这样。我们通常说的“没有出五服”,也就是没有出这样的范围。当然,农村地区的百姓,要比城市居民来得讲究,其亲族观念远为浓厚,其亲族的实际范围,要比城市居民的来得大。
二、亲族的称谓:乃表示亲族成员之间关系的名称。旁系称谓有两种系统,一为类分法,二为叙述法。
世界上大部分民族的称谓用类分法,尤以欧美为典型。类分法称谓,只明男女、辈分,不分父系、母系、血亲、姻亲,实际上也无法分排行等。这种称谓系统,只是将亲族成员分分类别而已。例如,一个「uncle」,就可以指汉语中的舅舅、伯父、叔父、姨夫、姑夫,总之,亲族中与父亲同辈的男性,都可以叫「uncle」,没有办法表示是母亲一方的,还是父亲一方的,是血亲,还是姻亲,也没有办法将他们分排行,六舅舅还是三姑夫、四叔叔。因此,实际上,如果不是在特定的场合,称呼他们,只能将称谓上加上他们的名字来称呼,这样才不至于混淆。
叙述法称谓:则男女、辈分、父系、母系、血亲、姻亲、排行俱明。父亲的姐妹不加区分,统统称姑母;母亲的兄弟不加区分,统统称舅舅,母亲的姐妹也不加区分,统统称姨妈,独独父亲的兄弟有叔伯之分,这是为什么呢?这与财产继承有关。男子有继承权,女子起码没有与男子同等的继承权,因此,舅舅、姨妈与母亲哪个长哪个幼,姑妈与父亲哪个长哪个幼,都没有关系,而父亲的兄弟,比父亲大的和比父亲小的,都要区分清楚,因为男子有继承权,而且,年长者在继承方面,有一定特权。因此,是叔叔还是伯伯,在宗法社会中,不可不分。中国汉族称谓用叙述法。古代文献如《尔雅 · 释亲》、贾谊《新书 · 六术》《白虎通 ·、 三纲六纪》都有详细的记载,而清梁章钜《称谓录》,录称谓最多。 六亲:历代说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几种:1、指父子、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从曾祖兄弟、同族兄弟。汉贾谊《新书.六术》:“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为昆弟,故为从父昆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
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子以曾祖而昆弟故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务于六,此之谓六亲。”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晋杜预注:“六亲和睦,以事严父,若众星之共辰极也。妻父曰昏,重昏曰媾,婿父曰姻。两婿相谓曰亚。” 3、指父母、兄弟、妻子。《汉书.贾谊传》:“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以承祖庙,以奉六亲,至孝也。”唐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六亲,父母、兄弟、妻子也。”4、指父子、兄弟、夫妇。《老子》:“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王弼注:“六亲、父子、兄弟、夫妇也。”《后汉书.循吏传.秦彭》:“乃为人设四诚,以定六亲长幼之礼。”唐李贤注:“立亲,谓父子、兄弟、夫妇也。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史记.管晏列传》:“上服度则六亲固。”唐张守节正义:“六亲,谓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从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亦泛指亲族、亲戚。《红楼梦》第一0八回:“你说说,真正是六亲同运:薛家是这么着;二太太的娘家大舅太爷一死,凤丫头的哥哥也不成人......甄家自从抄家以后,别无信息。”又第一一四回:“那王仁自从王子腾死后......已闹的六亲不和。”《镜花缘》第五六回:“不意府上也因接驾合家离散,真可谓六亲同运。”(1)《左传》说:父子、兄弟、姑姐(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2)《老子》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3)《汉书》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易县志》:“六亲,汉族六种亲属,众说不一,一般指外祖父母、父母、姐妹、妻兄弟姐妹、继母兄弟姐妹、女之子女为六亲。实际上是血亲和姻亲的泛指,不只是指六种亲属。 九族: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1、古文说。代表人物有孔安国、马融和郑玄。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古文说构成了宗法伦理的基础。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郑玄笺:“九族者,氢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参阅《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图”、《明会要》卷一0二《丧服》“本宗九族五服图”、《清律例》卷二《丧服图》“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2、今文说。代表人物是许慎等。他们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今文说满足了封建统治者利用血缘姻亲关系实现对本阶级及整个社会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统治者在赏赐、惩罚、屠杀时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说的。《汉书.高帝纪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龄《箜篌引》诗:“九族分离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参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疏》。“九族”也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同样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封建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
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总计生下二十六26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戴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五服: 1、古代统治阶级的五等服式。《书·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传:“五他: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一、斩衰 :丧服名。衷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衷。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二、齐衰:丧服名。齐,下衣的边。衰通“缞”。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衷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三、大功:亦称“大红”。丧服名。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