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
一、在治超站管理或文明窗口建设中,获各级荣誉称号,奖励标准按各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治超站各部门或工作人员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或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奖励标准除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外,总站另给予奖励。
二、治超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文明执法、文明服 务,为单位争得荣誉的由治超站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总站确定。
三、治超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1、在治超工作中,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在制服外罩便装、围围巾、不同季节的服装混穿。
2、治超人员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男性)、染发、浓妆;戴耳环、戴戒指(女性)、留长指甲。
3、上岗睡觉、脱岗、溜岗、酒后上岗、看娱乐性书报、 玩手机、聊天、织毛衣、化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4、在处理超限车辆时与管理相对人争吵,没使用文明用语的。
五、治超站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一经查实有职务的就地免职,其它人员处以待岗三个月,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的经济处罚,同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1、擅自提高或降低罚款标准、私自放行超限车辆的。 2、不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的。 3、私自处理超限车辆卸载货物的。
4、采取野蛮方式追车,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轻微伤的。 5、其它违反各项法律、法规、各级部门规定的行为。
食堂管理制度
一、各站总务室负责职工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根据不同季节按计划采购物资,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质优价廉,不购买变质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粮油蔬菜等食品。控制好库存,做到必需食品不脱销,米、面、油等易腐败变质食品不积压,做好防霉防腐工作,消灭鼠患。
三、严把食堂采购关,禁购腐烂或变质食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对公用餐具、炊具定期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提供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环境必须保持清洁,食具、日用品摆设合理,要经常清洗、消毒。
四、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操作间,不准自行烧煮食品。就餐人员自觉遵守相关就餐规定和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区干净、无杂物、无死角,剩菜、剩饭倒入残食回收桶,每天三餐及时清理,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五、合理利用伙食费改善职工生活,调剂职工伙食;食堂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收支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公示。每日食品采购由总务室与食堂工作人员两人以上签字,数量、价格清晰,凭票入帐。做好所采购各项物品的帐目登记。每月形成报表上报站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站(大队)所有车辆由站(大队)领导指定部门统一管理、调度,严禁公车私用。
二、严禁执法车辆用于非执法活动,车辆开出站外(路查、办公等)在本市内由副站长批准,驶出市外必须经站长批准。
三、严禁非站指定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执法人员驾车执行公务时,要严格按交通法规驾驶,如出现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罚款、扣分等行为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四、车辆实行定期、定点维修保养,对车辆要进行逐台安全、油耗、修理费、行驶里程登记。
五、各站要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状态完好,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宿舍管理制度
各治超站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一)按规定时间休息,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工作时间不准在休息室停留。
(二)不得在宿舍酗酒,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乱拉电线,不得违规使用电器。
(三)爱护公物,保持宿舍清洁,窗明几净。 (四)个人物品放个人物品柜保存,不得随意放置,被子、床单、洗漱等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五)当班副站长负责督促各队、监控、精检、处理岗对各自使用的休息室进行保洁,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和检查工作,对脏、乱、差的寝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定期在晴暖天气晾晒被子、床垫,清洗床单,
(六)发现宿舍物品损坏,及时报总务室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