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厅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站执法大厅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当班副站长为执法大厅各项事务总负责人。
一、各队、各科室、各岗位下班前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二、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用水、用电。各部门下班时最后离开者应检查门、窗、水笼头,关闭灯具、电脑、空调等电器。
四、严禁在办事大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大厅内办公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禁止非办公设施、物品在室内长时间置放。
六、未经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处理岗、监控岗查阅微机内容或翻阅案卷文书。
七、非本站职工不得进入大厅办公区内。
设备维修保养及办公用品、信息化耗材采购
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内部管理,理顺设备维护的程序,使设备维护工作制度化、行为规范化、资料标准化,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节约开支,降低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设备维修、保养
1、各站所有办公及信息化设施、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出现故障、损毁需维修或更换配件的,应由设备所属部门负责人到总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审批单,由总务报经站长审批同意后,安排专人经办。
2、填报设备维修、保养审批单时,需注明报修部门、项目名称、数量、维修单位、时间,报修部门与经办人原则上不得为同一人。
3、设备维修完毕后,需维修单位提供维修项目、数量及价格清单,开据正式税务发票方可报销。
二、办公用品、耗材申购、申领
1、办公用品及电脑信息化设备耗材需购买时,应由所需属部门负责人到总务填写办公用品及信息化设备耗材申购单,由总务报经站长审批同意后,安排专人经办。
2、所有购进物品,必须登记建帐,专人保管。 3、所需使用部门领用时,必须签字登记。
4、报销时,购买人与保管人必须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设备维修、保养审批单
报 修 项目名称 部 门 量 数 维修单位 时 间 审 批: 经办人:
设备维修、保养审批单
报 修 项目名称 部 门 量 数 维修单位 时 间 审 批: 经办人:
办公用品及信息化设备耗材申购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时 间 项 目 名 称 数 量 申请部门 审批: 经办人: 办公用品及耗材保管清单
序项目名称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入库时间 数 量 保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