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即便在社区层面上,认知解放也没有发生,政治机会的出现并未被居民所感知。本文以南新花苑为例,将社区性作为社区运动分析的核心要素,建立一种中层的理论视角,以期弥补现行理论对具体的社区运动解释力的不足。
本文认为,社区性是指一个社区所呈现出来的多方面的性质,包含空间、人口、组织三个要素,表现为邻里与社区两个层次。不同社区具有不同的社区性,这直接促成或抑制社区运动的发生和持续发展。社区认同感是社区性与社区运动之间重要的中介变量,三者互动建构出以下的理论概念模型。
在南新花苑中,密集的空间(共享的公共空间)、人口特征(共同的Z 市人身份、“穷人”身份的认同、文化习性接近、闲暇时间多)及反动员组织结构的空隙三者是社区性要素的重要特征。“洗楼梯”邻里运动诠释了社区认同感(邻里共同体)的形成,而“榕树头”则是社区认同感(社区共同体)促成社区运动的体现。二者作为社区性与社区运动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与其他商品房小区严格区分开来。社区性三个要素紧紧扣在一起,处于不断互动、循环之中,形塑了不同的邻里、社区共同体,十几年来一直维持着社区运动的密度和强度,社区运动反过来又强化了社区共同体的存在。在这一过程中,初级的社区关联逐步被结构化,社区性逐步稳定下来,这又进一步使社区运动的发生方式结构化,如在文章开头提到的上访故事中,陈志强在业委会将利益受损的状况表达出来,动员居民参与维权,到了信访办之后采取了同样的言语逻辑,这即是他们10多年来与初级社区关联在一起的社区运动的结构化。
空间、人口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形成了社区性的两个维度:其一,内在的社区居民(能动者)共同体,包括居民正式或非正式的联合体;其二,外在的社会(控制)结构层面,包括政府组织及政府组织在社区中的代理人等。这两个维度是动态发展的,是解释社区运动的关键。社区内在居民联合与外在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博弈直接影响了社区运动的发育,亦构成了社区结构的基础。
在社区这一特殊的结构当中,内在的邻里社区共同体往往来自于非政治意图、无意的居民之间的联合,这种联合的强度高低取决于社区既定的空间和人口结构、文化习性等。社区的空间利用率高、密度大时,居民有更多的机会进行互动,加强联系。同时,如果社区居民的同质性高或共享独特信仰、价值偏好和背景经历,①联合的强度可能会加大。但是,空间与人口两个因素的影响亦可能相互抵消:社区空间利用率高,人口异质性大(如城中村中的本地居民和外来居民),整个社区就不易对某一问题产生共同的利益诉求,反之亦然。
邻里社区的自发联合并不一定直接带来社区运动,其与外部结构的博弈关系在此尤为关
键。其中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第一,二者之间是对抗性的博弈还是合作性的博弈?第二,如果是对抗性的博弈,那么在这一种博弈关系中哪一方对居民的动员力度更强大?在南新花苑,政府和社区恰恰是一种对抗性的博弈,政府维护社区居民利益的前提是稳定,而社区居民维护自身利益的前提是“不稳定”(这样才能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和更高层政府的重视),恰恰是由于这一社区的解困房性质,市一级的政府单位直接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架空了基层街道组织的控制力度,其与基层政府组织直接衔接的缝隙使得邻里社区在博弈中取得动员群众的优势地位。
至此,社区性作为解释社区运动的基本变量已经充分呈现,这亦是政府社区治理需要考虑的核心因素。在南新花苑中,解困房社区的空间安排和人口聚集成了最大的问题。住建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将社区作为控制的对象,与刚刚整合起来的邻里陷入博弈关系。政府不同组织与社区之间的博弈关系形成了互相不信任的社区结构,居民一方将这种不信任进一步推演下去,利用社区性的有利因素进一步推动社区动员的发展。改变这种状况的惟一途径是改变政府对于社区的统治思路,改变博弈的思路,转而以公民社区治理的理念,将社区邻里作为主要的、自治的治理主体,推行合作的思路,在潜移默化中利用社区性的因素瓦解社区运动的对立面,推动各个因素向有利的、合作的、治理的社区局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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