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言 —————————————————————————————— 3
规章制度
第一章 堂务委员会章程 ————————————————————— 4 第二章 教牧同工工作守则 ———————————————————— 4 第三章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 5 第四章 信徒聚会守则 —————————————————————— 6 第五章 关于洗礼、圣餐礼拜的有关规定 —————————————— 6 第六章 关于结婚礼拜的有关规定 ————————————————— 7 第七章 关于丧事礼拜有关规定 —————————————————— 8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 —————————————————————— 9 第九章 文秘工作暂行规定 ———————————————————— 9 第十章 使用公章的规定 ————————————————————— 10 第十一章 接待管理制度 ————————————————————— 10 第十二章 音视事工管理制度 ——————————————————— 11 第十三章 音控室管理制度 ———————————————————— 12 第十四章 物业管理制度 ————————————————————— 15 第十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15 第十六章 图书室管理细则 ———————————————————— 18 第十七章 书刊室管理制度 ———————————————————— 19 第十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 20 第十九章 医务室管理制度 ———————————————————— 24 第二十章 门卫值班制度 ————————————————————— 24 第二十一章 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 ————————————————— 25 第二十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 26 第二十三章 安全保卫事工规章制度 ———————————————— 28 第二十四章 安全应急预案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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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工守则
第二十五章 圣歌团团章 ————————————————————— 33 第二十六章 赞美团团章 ————————————————————— 34 第二十七章 敬拜团团章 ————————————————————— 35 第二十八章 小羊诗班守则 ———————————————————— 36 第二十九章 恩友诗班守则 ———————————————————— 37 第三十章 主日学岗位职责 ———————————————————— 38 第三十一章 青少年团契同工职责 ————————————————— 40 第三十二章 80团契守则 ————————————————————-- 42 第三十三章 关怀小组基本规范——————————————————— 43 第三十四章 陪谈团守则 ————————————————————— 44 第三十五章 香草山事工守则 (附1.辅导员志愿书) ————————-- 44第三十六章 探访事工守则 ———————————————————— 51 第三十七章 手语团契守则 ———————————————————— 52 第三十八章 招待人员守则 (附:招待人员纪律)——————————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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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圣经告诉我们:“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为了更好地拓展各项事工,保证教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堂委会根据圣经原则,结合本教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教会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使各项事工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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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堂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章程宗旨:按着神的旨意服侍这个时代的神的百姓。
第二条 基督教会是蒙神选召、信奉耶稣基督为主的人所组成的团体。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永生神的家,是圣灵的殿。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的依据。堂委会在圣灵的带领和上级教会教务机构的协助下,开展本堂各项事工。
第三条 堂委会成员采取协商和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从本堂的信徒中产生。堂委会成员人数一般35人。堂委会每届任期五年,成员可连选连任。专职教牧同工为堂委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堂委须有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和敬虔的灵性生活,受洗三年以上,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能团结信徒,爱护教会,热心侍奉主,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第五条 堂委会例会由主任牧师或由主任牧师委托驻堂牧师召集并主持会议,一般在每个月第四周的周六举行。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必要时,堂委会可召开扩大会议。
第六条 堂委会须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有效。讨论表决事情需有应到人数1/2以上通过方有效;重要事情需全体堂委2/3以上通过方有效。一般事情采用口头表决方式,特别重要事情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第七条 每次堂委会须做好会议记录,特别重要的决议或决定,需全体堂委签字认可。
第二章 教牧同工工作守则
工作宗旨:牧养在我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的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
第一条 教牧同工应努力追求属灵上的装备和各样知识,做“忠心有见识、又按时分粮的仆人”。
第二条 教牧同工因带头遵行本堂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任牧师、驻堂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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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教会各项活动;效法基督,在各项事工上尽心竭力,服侍弟兄姊妹。
第三条 教牧同工上班采用岗位制,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随意迟到早退,适当安排轮流休息时间。办公室值班责任人在值班期间,应在办公室坚守岗位,重要事情应记录在册,并及时反馈有关方面。教牧同工有事外出,需向驻堂牧师请假,准假后方可。
第四条 注意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和整齐,不私自拉接电线,爱护教会的公共财物;节约用电用水等。
第五条 教牧同工因积极主动关心信徒,及时了解联络弟兄姊妹,彼此间配搭侍奉,及时反馈各方面的信息。
第六条 定期做好所联系分管部分的工作总结,向堂委会主任及堂委会汇报。
第三章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本制度宗旨:为更好开展崇一堂各项事工提供有效和有力的保障。 第二条 本堂工作人员对象为日常时间参与崇一堂服侍的非教牧人员外的所有弟兄姊妹。
第三条 积极追求属灵上的操练,参加教会的各项活动,以“服侍主、为主作”的心态来对待手中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人员应当热爱教会、热爱本职工作,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来完成教会所交付自己的工作,并在实践中努力改进或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第五条 工作人员上班采用上班制,仪表端正,衣着整洁,外出要向办公室请假。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随意迟到早退。
第六条 自觉遵守本堂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教会的公共财物,以主人翁的心态管理教会的财产。
第七条 自觉维护教会整体形象,服从教会的工作安排。发现问题积极与教会同工沟通联系,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维护教堂内外和接待室日常的清洁卫生、热情主动接待来访客人、随时准备回答访客的询问,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每位来宾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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