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文件的管理
13.1 概述
过程控制文件是安全评价体系文件中的基础文件,公司对过程控制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更改、更新和日常使用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为确保对安全评价体系起重要作用的人员能获得有效版本的过程控制文件,并使其与安全评价体系标准保持一致,应对过程控制文件进行管理与控制。
13.2 过程控制文件的控制
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起草,经审核后,批准发布。 文件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以便于更改换页。
文件经编号、登记后由持有者签收,其发放范围:公司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内审员;
持有者应妥善体系文件,不得在文件上涂改,不得外借,发现遗失追究其责任,并按违纪处理;
文件受控,包括本公司内部使用和提供给许可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顾客的都为受控文本,文件发放时注明受控状态; 各版本文件应在综合部档案室永久保存一份,并标志存档。 安全评价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以及安全评价体系实际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文件的复审,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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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解释权属安全评价负责人。 13.3 文件的修改
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文件进行修改; 组织机构或管理职责有重大变化;
编制文件所依据的有关标准、法规有较大变动;
在实施中发现与文件内容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 其它导致必须修改的情况;
文件的修改一般采用换页、插页的方式,由综合部统一向文件持有者发放更改通知和相应的对照表或统一修改的方式。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对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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