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办理的事项,局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要求办理的事项,加强督促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理事项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1-3个月 整改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毛玉平
整改措施:1.督办工作内容:①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②局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2.督办工作职责:①办公室负责督办工作,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②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是该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做好督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督办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对要求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和反馈,不得延误;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告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对无故拖延不办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行政问责。3.督办工作的方式及程序:督办工作采取书面通知督办形式。①办公室负责将督办事项填写《督办通知书》,编号并印发给承办部门,实施督办工作。②承办部门接到《督办通知书》后,负责对办理事项进行督办。③督办事项办理完毕时,经承办部门将最终办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报局办公室。4.督办事项办理要求:①督办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且领导批示
未明确主办部门时,按批示中提及的部门顺序确定,首先提到的部门为主办部门;批示中没有提及部门的,由办公室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②督办事项协办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③督办事项本身有时限要求的,以该时限为准,没有明确时限的,由办公室根据拟办事项的轻重缓急,提出时限要求。④办理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督办事项,承办人应在办理期间向办公室反馈一次进展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应在办理期限截止前一周内报告进展情况,说明延长办理时间的理由,并明确最终完成办理任务的时间。⑤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凡办理情况不清楚,处理意见不明确的不能视为办结。不符合要求的重新办理。5.督办通报:①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督办工作情况,并编发《督办通报》,通报承办部门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②各部门办理督办工作的结果,作为该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 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鼓励先进,调整利益关系,营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出台正式文件 整改时限:1-3个月
整改责任部门:局人事教育处 整改责任人:解辉
整改措施:按《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地震局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云震办发?2009?9号)文件要求,我处于2009年1月收集机关各处室有关发放各类奖金制度的文件和标准,集中研究出行之有效的实施办法,预计2009年2月中旬可出台正式文件。
第七条 及时总结重大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以指导“十一五”项目管理,研究新形势下开发机构的发展方向和管理问题。
整改目标:完善项目管理,研究开发机构的发展方向和管理问题
整改时限:1年
整改责任部门:局计划财务处、局应急救援处 整改责任人:黄雍
整改措施:1.总结重大项目管理经验。在过去几年里,我局经历了十五数字地震网络重点项目建设,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的经验是对于国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执行。2.完善十一五项目管理。十一五项目做为发改委批复的基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的程序。严格执行预算批复,明确项目规划和将要达成的目标,减少人为的调整,对计划和预算的调整要完善中间程序,完成报批手续;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合同管理,严格项目的监理和验收,
避免项目的缺项和漏项,避免项目资金的挪用。严格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独立建账,严格按项目的预算进行核算,项目会计应按要求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提供财务数据,以便项目负责人及时准确了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3.开发机构的发展方向和管理问题。对于开发机构的发展方向,首先要解决管理问题,是将开发机构的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用开发机构的结余经费来弥补人员经费的不足,还是将开发机构彻底地剥离,这关系到未来开发机构的发展方向。对于开发机构的财务管理,应明确开发的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责任人管理,财务人员只有在全面了解开发机构的项目和合同的基础上,才能对开发的总收支、单项项目收支有明确的财务数据,这样才能提供开发机构的总体财务状况和盈亏情况。
第八条 制定评审、咨询等活动的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控制会议规模。
整改目标:制定评审、咨询等活动的管理规定 整改时限:1-3个月
整改责任部门:局计划财务处 整改责任人:黄雍
整改措施:将按要求出台评审、咨询活动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界定评审、咨询活动的范围和条件,明确评审、咨询活动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制定切实可行的车辆管理办法,明确紧急状态全局车辆统一调度权限,统筹资源利用,控制节假日用车以及公车私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行车。
整改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的车辆管理办法 整改时限:1-3个月 整改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毛玉平
整改措施:2009年3月前出台实施《云南省地震局机动车辆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十条 加大行政管理的培训力度,确保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培训班。
整改目标:加大行政管理的培训力度 整改时限:1年
整改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毛玉平
整改措施:通过培训,强化行政管理意识,更新管理观念和管理思想,转变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管理的能力。每年举办1-2期行政管理培训班。参加人员:省地震局处级领导和处级干部;16个州市地震部门负责人;省地震局各单位、16个州市地震部门办公室主任。培训方式:举办专项培训班或“以会代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