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7.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2.2施工现场全部采用钢丝网围护封闭施工,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安全帽,衣着整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应配戴好工作牌上岗;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清洁干净,停放有序,禁止乱停乱放;材料、机械设备出入施工现场,有专用出入厂证明等。
7.2.3进出场道路采用素砼硬化,现场明排水沟用砼预制板加盖。主要道路干道及施工区域高处,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标牌和警示牌。搞好“场前三包”(环境整洁、爱护绿化、景观有序),做到经常清扫垃圾污物,保持环境整齐。
7.2.4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2.5电工、电焊工、机操工和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2.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根据工程特点提出有关防火、防尘、防雷击、防漏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7.2.7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的、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2.8由安全员和有关安全负责人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员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有关单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
7.2.9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安全事故。
7.2.10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各种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现场垃圾要及时运走处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
16
7.2.11在醒目位置公示: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在有较大危害因素的施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2.12有洞口处设围护栏,设警示牌,严防坠人落物。
7.2.13场作业人员每天早班开安全会,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冒,高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并做好各项辅助措施。
7.2.1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各项规定。
7.2.15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施工用电作业指导书》规范施工用电工作。 7.2.16编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和检查。
7.2.17现场用电电缆埋地和架空敷设,临时给水管在入建筑物前一律埋地深500mm敷设,穿越道路及有施工机械行走碾压处加钢套管或架设临时道板。二次走线应整齐、美观,避免乱拉乱接。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用电、两级保护和“一机、 一闸、一箱、一漏”
7.2.18已完成的不需交叉施工的工程,进行封闭、隔离,防止物品丢失、损坏,对易损坏的分项工程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
7.2.19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制订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在规定时间内搬离。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