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9号地块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最终版)4.19(2)

2019-04-02 13:31

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 E-09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E-09号地块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北京城建 (海南) 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北京金都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北京城建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项目E-09号地块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

3.工程范围内容:本工程内容包括 北京城建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项目E-09号地块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图及相关的补充图、设计变更等所有的绿化施工内容,以及甲方所委托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所委托的零星内容。

4.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城建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项目E-09号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施工图及相关的补充图、设计变更等所有的绿化施工内容,包括但限于园路、照明、给排水系统、水池、绿化种植、水景、景石布置、景墙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效果(按方案图)、包进度、包安全、包验收(获取政府文件)、包2年成活率100%。围墙及入口门岗(铁艺门不在招标范围内)施工范围:按深圳市园林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图及方案内容(园林建筑、园林绿化、水电施工及安装等)。

2.通过发包人、总包、监理以及后期物业单位的验收,应确保海南省园林绿化相关管理部门对本工程验收合格并负责办理一切相关验收手续,并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6年 4 月 15 日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2016年 6 月 14 日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个日历天。

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施工总工期的完成,不得延误。如非发包人的原因引

5

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 E-09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起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罚款,发包人有权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中扣除,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 四、质量标准

1.承包人应按国家及海南省现行园林绿化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对本工程质量的要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确保海南省园林绿化相关管理部门对本工程验收合格并负责办理一切相关验收手续。

2. 若经返修仍达不到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5%)。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金额(大写):贰仟捌佰叁拾柒万肆仟零肆拾壹元叁角壹分(人民币);

小写:28374041.31元(人民币);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主要材料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 E-09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落笔洞路76号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公章):北京金都园林绿化有限 责任公司

住 所:三亚市落笔洞路76号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甲2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10-68479044 传 真: 传 真:010-8851486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展览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11001016700056062890 日 期: 日 期:

7

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 E-09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则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则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项目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总则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总则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给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是按合同价款计算的方法算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总则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

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 E-09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总则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总则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核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引致,就属于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主要材料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


E-09号地块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最终版)4.19(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