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亚的原材料和食品并引进中国市场,使光明的产品更加多元化,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得以进一步提升。他认为中国企业对澳投资对双方来说都是共赢的。光明收购至今只经过了一个财年,目前麦纳森的总收入为5.8亿澳元,但光明收购后其持续盈利状况还未可知。值得注意的是,光明乳业并未向麦纳森公司派遣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只是每三个月开1次董事会,麦纳森每周向光明定期汇报公司运转情况。
2.中粮集团收购塔利糖业公司情况
2010年,中粮集团打败了其他外国公司,完成了对塔利糖业公司的收购。中粮通过先持有股票,再逐渐购买剩余股票最终实现了对塔利糖业的全额收购,达到100%持股,塔利糖业目前已成为中粮的全资公司。中粮与塔利糖厂、甘蔗种植户的合作关系很好。中粮收购后,塔利糖业的甘蔗产量因遇到台风等因素,产量不是很好,但去年产量已逐渐好转。中粮在收购塔利糖厂时,也接受了澳大利亚投资审查委员会确定的附加条件,即保留当地管理层,同时保留了当地人参与董事会的权利。
(三)中国企业投资澳大利亚农业注意事项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开辟国际市场,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建立国际企业。虽然中国企业在对外农业投资方面已积累了一些经验,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投资方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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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在对像澳大利亚这样的发达国家进行农业投资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审时度势、充分考量、细致谋划、理智决策。我们认为,中国投资澳大利亚农业有以下四项注意事项:
1.审批风险阻碍投资
在目前的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查体系下,只要是收购股份超过15%,或投资总额超2.48亿澳元,都要经澳大利亚财政部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中国企业的投资项目符合上述规定条件时,可以通过澳大利亚财政部的网站查询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材料齐备和充分沟通是通过审查的前提条件。如果材料准备不齐全、沟通不充分,可能不会得到投资委员会的支持,项目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按照投资委员会的要求准备完备的材料,并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妥善处理与被投资方及当地社区、政府的关系,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尽早通过投资审查。
2.附加条件使投资经营行为受限
对于需投资委员会审查通过的项目,该委员会一般会征求被投资方、社区、地方政府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通过利益相关方的谈判,提出附加条件要求投资方接受。这种附加条件在目前澳大利亚投资审查体制下并不少见。例如中粮集团、光明乳业、山东如意完成收购的附加条件都是接受当地的管理层,由本土管理人员实行经营管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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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的优劣还不明显,但不能直接对企业进行管理势必会为企业决策的执行带来一定的影响,使投资方拟采取的运营行为受到一定的制约。当然,从另一角度来看,并购后的企业由熟悉当地情况的管理人员经营可以减少因不了解情况带来的决策失误的风险,延续企业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被投资方的利益。
3.文化差异对投资和经营造成影响
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客观存在,不仅包括语言的差异、还有思维方式、经营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差异。语言不通的障碍在中国对澳农业投资方面体现较为突出,光明收购的麦纳森公司CEO提到对于光明并购后的经营,无法及时充分的沟通是目前最大的障碍,公司迫切需要精通两国语言、对公司业务了解并擅长管理的人才。中粮收购的塔利糖业也对语言不通表示了担忧,他们表示因当地管理层不会说中文,公司月报、财报、管理文件等都要翻译成中文,语言不通导致了运转效率低下。
4.媒体和民众顾虑阻碍投资顺利进行
澳大利亚的农业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民众对外商进入农业投资领域存有一定的顾虑。农业投资一般会涉及到大量农业用地的产权、当地污染治理等问题,由此带来与当地社区和政府的利益冲突,需要投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另外,澳大利亚媒体的渲染和报道对外商投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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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也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从考察的情况来看,只要让澳大利亚当地人认为该项投资对澳大利亚是有利的,政府和大部分民众还是持欢迎态度的。
(四)对投资澳大利亚农业领域的建议 1.加强了解,获取充分的投资环境信息
中国企业在投资澳大利亚农业前,应对澳大利亚的投资环境进行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了解。通过搜集、整理相关投资环境信息,对澳大利亚政府的投资政策、制度、澳大利亚经济社会和农业基本情况等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掌握基本的投资环境信息,做到心里有数,同时与其他国家的投资环境进行对比,确定对澳投资是否具有比较优势,是否可行,是否对企业发展有利,是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力。农业投资因农业的季节性和行业特殊性,具有自身的周期,最好做好中期或长期的战略投资打算。
2.稳扎稳打,提前做好投资对象摸底调查
对国外投资,投资对象的成功选取至关重要。应明确投资目的,做好拟投资企业或农场的充分摸底和调查,摸清投资对象、当地及州政府的需要,充分掌握投资对象的各方面信息,如土地面积、经营状况、股权结构、人员构成、供应链和销售情况等,特别是要了解水权的情况。水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政府规定在澳大利亚用水必须要购买水权,因此在对农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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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购买农用土地的同时,该土地的水权情况是必须要了解清楚的重要事项。有条件的企业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进行投资对象调查,听取专业人士对投资对象调查和选取的意见,不急于求成、不盲目选择,稳扎稳打,步步为营,通过充分的考量评估选取好投资对象。
3.权衡利弊,确定最优的收购方案和附加条件
上文提到,收购份额在15%以上,或总额达2.48亿澳元的外商直接投资必须经过澳大利亚投资委员会审查。如果涉及到澳大利亚国家利益或当地政府及社区的利益时,投资委员会很有可能提出附加条件。附加条件往往是出于保护澳大利亚当地利益制定的。对于澳方提出的附加条件,例如保留当地管理层和工作人员等要求,应权衡利弊,仔细斟酌,与澳方各利益方进行充分的谈判和沟通,确定最优的收购方案,争取在保证我方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对投资对象的成功收购,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4.强化沟通,克服中西方文化差异
毋庸置疑,中西方文化和语言存在着客观的差异。在澳大利亚进行农业投资,与当地人打交道,必然要克服文化与语言的障碍。中粮和光明的例子告诉我们,强化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十分重要。在对澳农业投资时,应注重与澳政府、社区、企业和员工的沟通,深入了解,强化互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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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理解,相互支持,与被投资方和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构建有效的信息传输平台,尽力减少因思想文化和语言造成障碍给经营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
5.遵守法规,规避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了解并按照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投资和经营企业或农场,执行当地的劳工、税收和环境治理等法规,不违法投资和经营是企业生存和成功经营的重要前提。在澳进行农业投资,可能会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涉及的矿产利益和土著人权利、需要购买获得政府许可证的水权、牲畜的健康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治理、劳工签证和税务等问题。例如澳大利亚劳工签证政策规定,只要按照移民局的规定通过其指定平台发布招工广告,符合条件并递交合格的签证材料,一般政府会颁发劳工签证。如果企业私下雇佣非法移民劳工,一旦被发现将受到当地法律的制裁。只有充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遵纪守法,规避法律风险,才能实现成功投资、顺利经营、安全获益。
赴澳大利亚农业投资环境考察团团长:宋 昱
团员:雷高飞 金晓光
李正洪 赵 越 朱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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