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及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2、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4、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5、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6、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7、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8、主通风机投入运行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五年内,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及收集的资料有:
㈠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通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将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特性曲线。
㈡应测出喘振点。
㈢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运行效率和输出功率。 ㈣测出通风机噪声,轴承与电动机温升。
主通风机系统必须设过流和无压释放保护,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统,高压电机应装设避雷装置,电动机和风机的轴承要有超温报警装置,转动及带电裸露部分有保护栅栏和安全警示牌。
9、主扇风机的状态要达到以下要求:
1、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扇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扇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机壳、风门不锈蚀,井口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符合规程规定。主、备扇风机按说明书规定定期倒换。
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风机监控系统中各项功能显示正常,数据准确,振动不超限,并在10min内完成反风任务,同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反风试验。
3、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齐全、灵敏可靠,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4、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并做好记录。
5、主扇风机房不得用火炉取暖,井口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6、防爆门使用正常,开启装置配备齐全、到位、无锈蚀。
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搞好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 一、本矿通风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护、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 ,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通用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通风仪器仪表由通风队收发室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发放相关人员使用。
2、为了确实哦掌握通风仪器仪表的数量、使用等情况,通风队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并对其进行编码。
3、通风仪器仪表的发放及使用由通风队收发室三班人员进行统计,并留有记录。
4、通风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时,使用人照价赔偿。 5、严格按照通风仪器仪表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通风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出一切故障。 四、通风仪器、仪表的校检
通风队负责对仪器仪表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校,维修记录,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送检。
六、通风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安检科收发室人员负责检查架上的仪器,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上架。
2、安检科收发室人员每班对架上的仪器仪表擦拭,并对各部件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药品,部件立即进行更换,做好每班保养工作。 3、对于有故障的仪器仪表每班及时进行维修,并留有记录,否则不得发放,不得使用由故障,不合格的仪器仪表。
四、矿井风量测定及管理制度
矿井测风是矿井通风管理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建立测风制度如下:
1、测风员从事矿井通风瓦斯工作具有两年以上的工龄,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操作技能、安全技能,方可担任矿井测风此项工作。
2、矿井测风由测风员严格按照《测风员操作规程》执行,每次测风均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协助监护,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测风操作的规范性和测风操作期间的安全。
3、矿井每10天对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各用风点进行全面定期测风,每月5、15、25日进行。遇有停电、停风、停产等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方可作相应的推延、调整。
4、遇有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局部通风系统调整,各类贯通,矿井总风量调节,局部风量调节,矿井主扇、局扇性能测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进行时,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随时测定。
5、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的测风,必须在测风站内进行。其它地点也应在其相应的测风站点内进行,每次测风必须量取巷道断面核准测风断面,以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6、每次测风均应按照测风记录表中的要求,认真规范操作填写,并于当日根据测定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经审核无误,方可更换井下测风牌板,填报相关报表,及时审签报送各有关单位和领导。
7、测风员应根据各井巷的风速、风量,选用相关的高、中、低速风表,以防损坏仪表或造成数据失真。
8、测风员要妥善保管测风仪表,并根据其有效检定期限,及时送检有关部门进行检校,确保测风仪表的准确性。
9、本制度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掘进作业规程中要编写局部通风设计,内容包括:开工地点全风压通风条件、进回风路线、风筒直径、长度及吸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设备、风筒选型要求等,并附局部通风系统图。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停开,并实行挂牌管理。
2)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保证不发生循环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及半煤岩巷不大于5 米,岩巷不大于10米,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4)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每天责任单位安排电工检查一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并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
5)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应齐全,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应有消音器,高压部位应有衬垫,否则,不准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