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与环境的关系(1)自然资源与环境密不可分,属于环境要素中可被人类利用的自然物质和能量;(2)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会直接对环境的结构产生影响和改变,从而导致环境问题3、权属规定(1)《宪法》的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宪法》所谓的自然资源,指的就是与环境融为一体、天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2)《物权法》规定,矿藏、水流、海域等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三)生态系统1、定义: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2、构成: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生态系统内部种群之间呈动态的相互作用,所以生态系统一直保持着相对的动态平衡。在一定时期某些物种的数量可能增加,而在另一时期它们又可能减少甚至被其他物种所取代。如果排除人类行为的干预,一个平衡的生态系统的变化是非常缓慢的。3、动态平衡(四)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系统的关系1、相同点:性质上都属于自然存在的、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2、不同点:(1)概念不同(2)对其保护的目的不同(3)保护的外延不同(1)概念不同以静态的眼光看待人类存在的全部自然界整体(环境)以是否对人类有用的角度看待自然界整体(自然资源)从生物的生存条件以及相互作用关系的角度看待自然界整体(生态系统)(2)对其保护的目的不同环境: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外部条件。自然资源:维持人类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生态系统:将人类还原到自然原始中,强调人及所有发展符合生态系统平衡的规律。2、不同点(3)保护的外延不同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外延较大,目的是实质性地协调人类环境利用行为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自然资源的保护外延较小,目的主要维持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同时间接实现自然保护的目的。二、环境问题的成因和对策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1、定义环境问题指由于人类活动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2、环境问题分类3、现代环境问题的演变历程(三个阶段)(1)地域环境问题时期(18世纪以后至20世纪60年代)主要表现:工业区、开发区一带的局部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对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后救济.(2)国际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60—80年代主要表现:环境污染和破坏越来越多,污染物排放总量也越来越大超过了自然环境的净化能力。环境问题从地域化向国际化转变。对策:1972年召开了以环境问题国际化为议题的人类环境会议,这次会议对各国加强环境保护和开展国际环境合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促进了国内和国际环保法的迅速发展.(3)全球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对策:各国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局部环境问题得以缓解,但由于污染物的长期积累和生态系统的逐渐破坏,导致环境问题正向全球化的方向演变,突出表现在全球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破坏、海洋污染、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等方面。全球环境问题的最大特征在于环境问题的累积性、渐进性。(二)环境问题的成因自然科学层面:人地关系恶化(根本原因)人类社会的制度构建层面:使用环境资源的决策人物忽视或低估环境破坏给社会造成的代价时会出现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主要成因(4点)1、市场失灵(1)环境的成本外部化(产品消耗的环境成本由他人承担,而他人并未通过市场得到补偿。)(2)对生态系统估值不当(在环境的总体经济价值中,环境资源的直接使用价值最容易量化,它等于由资源提供的实际产品和劳务的价值。)(3)产权界定不清(对资源的开放式管理会促使它们可为任何人开发利用,而资源的环境效应并不能被使用者所认识。)2、政策失误政府在经济决策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使得经济活动实施后产生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结果的现象。3、科学不确定性依靠现有科学技术不能就某一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得出明确和确定结论的现象。4、国际贸易的影响(1)对环境有影响的商品交易(2)引起环境问题的贸易(3)因国际投资带来的环境影响(三)环境问题的对策1、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4小点)(1)妨害人类正常并导致人类心理和感观上对环境与自然舒适性认识的降低。(2)导致人类生命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破坏。(3)导致环境质量下降造成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退化以及历史和文化遗产价值的遗失。(4)造成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减少。2、对策20世纪中叶出现反环境污染的理论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方法逐渐统一,通过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的进步等加强对环境的保护。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思想和战略出现,1992年,“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行动以及国际合作的关键词。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的环保法1、中国古代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思想及其影响下的封建社会相关立法?西周时期维持自然资源持续开发利用?秦汉时期思想已逐步完善?《唐律》也规定了详细的条文,后代沿用。?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制定一些规定(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环保法1、产生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20世纪50年代实行社会主义经济1954年,政府重视对农业命脉的保护20世纪50年代末,“大跃进”造成冲击和破坏20世纪60年代中叶,“文革”使行政制度破坏20世纪70年代,国际上的讨论,引起党和领导人的警觉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拉开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序幕1973年—1978年,形成了一些制度和措施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实施2、发展时期:从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到1989年《环境保护法》修改颁布之前1982年,《宪法》修改为全方位环保法立法提供依据1982年—1989年,制定了新的法律,初步形成法律体系总体上呈“局部有所改善、总体还在恶化、前景令人担忧”之势。3、完善时期:从1989年修改颁布《环境保护法》到1999年修改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1989年通过了修改的《环境保护法》20世纪90年代,加入了很多国际环境条约,逐步完善环保指标没有全部实现,深层次环境问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4、强化时期:从2000年修改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至今2000年,我国不断加强和规范环保立法活动2003年。提出“科学发展观”2012年,胡锦涛提出五位一体建设这些法律的实施对控制环境污染、环境保护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新兴法学学科
1、发展历程2、我国环保法体系通常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一般理论、适用于各类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的共通性问题分论主要包括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等。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习和研究
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应当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在理论上具有综合性和探索性的课程。第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