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之所以旧,是因为它的各种要求和功能已经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走向灭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3)发展的过程性。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转化的过程。 事物发展的过程:
a.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 b.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二、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
主要包括: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动力、源泉;质量互变规律——状况;否定之否定规律——道路。
五对范畴: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偶然和必然;可能和现实。等等。 四对辨证思维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整个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原因。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二)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1)矛盾:矛盾是标志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2)基本属性。矛盾同一性和矛盾斗争性。 (1)矛盾的同一性。
A.含义: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地联系,它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性质、趋向和趋势。
B.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如:统一性、一致性、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相互合作等等。矛盾同一性无论表现为何种具体形式,都包含着共同的基本内容。
C.基本内涵: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即.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赖、互为存在的前提,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其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指矛盾双方存在着相互渗透,包含着矛盾双方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趋势。也就是说,矛盾双方不仅相互依存,而且还:a. 相互渗透、相互贯通。b.存在相互转化的趋势。 (2)矛盾的斗争性。
A.含义。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相互对立的性质、倾向和趋势。 B.表现形式:具有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 既包括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也包括矛盾双方的区别和差异。
3)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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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Ⅰ区别:
①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第一、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第二、矛盾的同一性是暂时的、易逝的。
②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表现在它的无条件性上。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Ⅱ联系:
第一、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以差别和对立作为前提。 第二、斗争性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Ⅰ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①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②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在量变过程中,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变化。 第二,在质变过程中,促使事物发生质的变化。
但: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都不能单独地发挥动力的作用,只有两者的结合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 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③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原理的意义。
第一、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反对将二者绝对对立起来的形而上学观点。 第二、要求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和谐思想。矛盾同一性思想。 Ⅱ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①内因和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 ②辨证关系。
第一、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
第二、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A、外因是促使事物质变的可能性变为现实的必要条件。 B、外因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 ③方法论意义。重视内因;不忽视外因 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关系。 1)含义。
①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②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内部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横向看)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纵向看) 三是,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现实事物矛盾往往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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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只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
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③方法论意义。 A 矛盾分析的方法。
B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C“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辨证关系。
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区别。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②联系。
第一,一方面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另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 第二,相互转化。毛泽东:“由于事物范围的及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一定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普遍性。” ③方法论意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二)质量互变规律。(状态) 1、质、量、度 ①质。
A. 含义。质是由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决定的,通过各种属性表现出来的,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B.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 C.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
属性,就是一事物在和他事物发生联系和相互作用时质的表现。 根本属性和非根本属性。 D.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量。
A 含义。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包括事物存在的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的排列次序等。 B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C 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事物的精确化。 ③度。
A 含义。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它体现着质和量的对立统一。
B 事物的度有两个端点,称作关节点或临界点。 ④方法论意义。 A 要认识事物的质。
B 认识事物的量对事物的认识深化和精确化。 C 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2、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关系。 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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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
①量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变化,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量变的特点:是连续的、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因此呈现出相对静止的状态来,象我们常见的统一、均势、相持、静止、平衡等都是量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 ②质变。
A.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的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B.质变的特点。是迅速的、显著的、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因此呈现急剧地变动状态。 2)辨证关系。
①区别。表现为,第一,从内容上看,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变化,场所的变更,结构、排列次序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第二,从运动特点上看,量变是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第三,从变化的范围上看,量变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体现事物变化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质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超越,是事物连续性、渐进性的中断。 ②联系。表现为: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如:“秃头论证”、“谷堆论证”。 第二,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即:A 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
B 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指新质在数量上的不断增加。 注意: 量变和质变复杂性。
1、量变形式的多样性。第一、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第二、排列组合的变化引起质变。 2、质变形式的多样性。第一、爆发式飞跃;第二、非爆发式飞跃。 总体上看:量变?质变?新量变?新质变??
量变和质变的交替循环,呈现出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③方法论意义。 1、重视量变。 2、重视质变。
综上所述,事物由于自己内部的矛盾运动,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量变中有部分质变,量变和部分质变引起根本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种类又引起新的量变。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方向、道路) 1、肯定和否定。
①含义: A.肯定。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B.否定。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它灭亡的方面。 ②辨证关系:
A.区别:肯定因素是决定事物的质,保持事物的存在,代表着事物的相对稳定的方面。否定因素是同事物的性质相反的方面,是促进事物转化,促使事物灭亡,代表着事物变动的方面。 B.联系:a.肯定中包含着否定 b.否定中包含着肯定 2、辩证的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建立在对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基本内容是: 第一,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第二,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第三,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 第四,辩证的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扬弃”既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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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保留。
方法论意义:掌握辩证的否定观,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事物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和方法。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 形而上学否定观的错误:
①认为否定不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而是外力作用的结果; ②把否定看作是对事物的消灭,是发展的中断;
③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对立起来,认为否定就是绝对的否定,就是全盘抛弃。 3、辨证发展的过程。
包括:1)肯定阶段。肯定因素占主导。 2)否定阶段 。否定因素上升;占主导。
3)否定之否定阶段。肯定方面重回主导地位;否定方面重回否定方面。 a.从内容上看,是前进的上升的。两次否定,每次否定都是质变。 b.从形式上看,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
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完成一个发展周期。仿佛又回到原来的出。 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这是事物发展不可逆转的基本方向和趋势。即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4、方法论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1) 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个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
2)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事物发展不是直线前进,而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 任何事物的发展部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三、唯物辩证法是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作为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辨证范畴:(五对) 1、现象与本质。 1)含义。
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真象和假象 。
②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是由事物本身所固 有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 2)辩证关系: ①区别。相互区别、相互对立。②联系。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一方面,现象离不开本质;另方面,本质离不开现象。
3)意义: 第一、透过现象看本质。认识的根本任务 。第二、要注意本质的层次性。一级本质、二级本质以及更深层次的本质。 2、内容与形式。
1)含义:①内容。是指构成这一事物的一切要素,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发展趋势等等的总和。 ②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辨证关系: ①区别。 定义。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②联系。 第一、相互依存 。第二、相互转化。
3)意义:第一、注重内容。第二、重视形式;反对形式主义。 3、必然性与偶然性。 1)含义。
①必然性。是客观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②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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