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扶助措施。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对吸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奖励,所需资金从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委托并指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医疗和保健按摩管理办法,提高盲人按摩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盲人按摩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残联及人社部门每4年共同举办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切实纳入全区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政策措施,要安排一定比例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残疾人家庭充分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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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农业科研、培训、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力争每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1—2个增收项目。制定残疾人家庭申请扶贫开发贷款的优惠措施,提高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社会帮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
(五)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规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以区残疾人托养、就业、康复中心为示范、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区财政、残联部门研究制订资金补贴办法。积极采取政府解决护理补贴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鼓励、引导、扶持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六)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要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无障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相关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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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区残联及项目所在地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无障碍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交通枢纽、公共服务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和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泊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居环境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予以补贴。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采用语音提示、加配字幕等信息无障碍技术。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安全、畅通。
(七)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健全区残疾人文化组织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期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以盲文、盲人有声读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阅览室。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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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信息库。积极组织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市和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区残联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每4年举办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每年举办1—2次残疾人体育单项比赛或全区性、区域性残疾人体育展示活动。对在国内外和省市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特殊艺术人才予以奖励,帮助解决其就学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八)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获益权。建立完善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协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或救助服务。建立完善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信访室,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及信访工作津贴。及时督查督办残疾人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妥善处理残疾人群体性事件,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号召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九)构建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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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人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持。落实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村残协专职委员工作津贴每月不低于100元。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做好残疾人需求摸底调查和转介服务,积极协助党政机关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程序推选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十)构建残疾人信息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要设立残疾人事业栏目,为科学配置社会保障和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化。残联组织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库和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多领域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类指导。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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