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后的归档文件资料,并有重点地抽查施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记录。该竣工工程已被评为结构长城杯工程者,因在初评结构工程时已对其施工资料进行过抽查,为减少重复初评可作复查性重点抽查。工程资料应符合《市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有关专业规范规定应出具的抽查复验、检测、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验收证明时,应重点抽查。并依据本标准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3.5.2 工程资料管理,应按其专业分部、分项工程收集整理。做到分类整理、按序排列、目录清晰、页码完整、层次清楚、内容齐全、管理有序。
3.5.3 工程资料内容,应简明准确,数据可靠,结论清楚有据,符合签认程序,审批手续齐备,内容真实有效,不留疑问争议。
3.5.4 工程资料不得无据涂改或撤换,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用其它资料复印代替,不得回避问题不填写,他人未受委托不得代替审签。
3.5.5 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资料管理业务和管理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 初评检查评议评价方法
4.1 初评检查项目的评议方法
4.1.1 初评小组组织评议是对被评工程项目进行评价推荐工作的基础。
评议的基本方法应依据本标准的基本规定和五项评审内容,结合对工程质量及工程资料抽查的实际情况,先按照附录表1至表5,五项评价表规定的初评检查项目进行评议。先评议子项,再评议项目。
4.1.2 施工项目管理与工程资料两项内容,重点评议项目管理工作质量及其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土建工程、建筑电气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在综合评议施工安装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评议使用功能的安全可靠性。
4.1.3 初评小组可针对初评检查不同的结构类型或不同装修档次的工程项目,在评议、评价中按照被评工程的专业技术特点和设计功能要求,结合有关规范、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对本标准初评项目进行相应地调整补充。
4.2 初评检查项目的评价方法
4.2.1 依据《管理办法》对本市竣工建筑工程评审金、银质长城杯奖项的规
定。组织初评检查的质量评价分为:“精”、良”、“一般”三个评价等级。其中:
“精”——初评推荐金质长城杯工程评价等级; “良”——初评推荐银质长城杯工程评价等级; “一般”——不具备推荐金、银质长城杯工程条件者。
4.2.2 初评检查的基本评价方法是依照本标准的基本规定和项目质量评审标准,在进行评议的基础上,按照项目评价表(表1至表5)的规定栏目进行评价。
先评价项目子项的“精”、“良”、“一般”再评价项目的综合评价等级;最后,按照五个项目评价等级进行综合评价被评工程的“精、良、一般”评价等级,作为推荐金、银质长城杯工程的依据。
4.2.3 本标准基本规定,为评价长城杯工程的必备条件和主控项目,是对初评评价具有否决作用的要素。
4.2.4 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质量,应依据施工项目管理和工程资料两项质量评审标准进行评价。《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评价表》表1和《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资料评价表》表5,为对本标准3.1、3.5两项质量评审标准规纳的评价子项。其基本评价方法是依照4.2.2条规定进行综合评价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后,在评价意见栏内注明;对项目的评价结论意见。表1和表5的评价方法规定如下:
1、子项评价方法:
“精”:抽查内容,均符合其质量评审标准者;
“良”:抽查内容,基本符合其质量评审标准者,且不得有低于规范要求的项目;
“一般”:为不符合精、良、评价条件者。 2、项目评价方法:
“精”:其子项评价为精者占该项目子项总数的80%及其以上,且其余子项应均评价为良者;
“良”:其子项评价为精或良者占该项目子项总数的90%及其以上,其余子项评价为一般,且无不合格子项者;
“一般”:不符合精、良评价条件者,且无不合格子项。
4.2.5 土建工程、建筑电气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三项评价,应依照本标准的基本规定及其项目的质量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表2、表3、表4评价表为对本
标准3.2,3.3,3.4三项目分别规纳的评价子项。其子项和项目的评价方法按照本章4.2.4条执行。
4.3 长城杯工程评价方法
4.3.1 《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表6为对工程初评检查的最后评价和推荐长城杯工程奖项的主要依据。表6五项初评检查评价项目为表1至表5五项评价等级的综合表。依据本节规定的;评价方法对五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即为推荐奖项等级。表6带有★符号的土建工程项目,必须评价为精,者方可评价推荐为金、银质长城杯工程。
4.3.2 金、银质长城杯工程综合评价方法规定如下:
1、金质长城杯工程:
五项初评质量等级为4项精、1项良以上者,且其中土建工程必须为精。 2、银质长城杯工程:
五项初评质量等级为精、良,且其中土建工程必须为精。
3、不符合金、银质长城杯工程评价等级者,即行淘汰,取消推荐资格。 4.3.3 在评议、评价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要注意被评工程的规模、体量的大小和建筑造型、技术复杂程度及施工组织管理的难度等因素。评议评价项目内容时,应对子项内容或项目与项目之间考虑其主次作用关系和影响力的大小,强制性条文、主控项目和影响大的要素必须从严。 4.3.4 初评小组对初评检查评价表和有关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妥善保管。为评审工作提供依据。
4.3.5 本标准由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附录1:
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评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表1
项 次 1 2 3 4 5 6 7 8 9 初评检查项目(子项) 质量计划目标及预控措施实施成效 质量体系运行和过程控制的有效性 项目管理实施对目标控制的指导作用 项目质量控制对生产因素的质量控制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和质量责任到位状况 项目管理文件资料齐全、审签手续情况 推广应用“四新”和管理与技术创新情况 竣工验收结论评价情况 用户评价满意程度 初评检查评价等级 精 良 一般 说 明 10 小区、群体配套设施和庭院状况 11 工程成品保护和现场容貌 本项目初评检查综合评价等级 初评小组综合评价意见: 初评组长 年 月 日 注:本项和子项评价须在评价等级栏目打“√”
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土建工程评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表2
项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结构工程 外装修工程 屋面工程 门窗安装工程 室内墙面装修工程 室内顶棚装修工程 地面工程 防水工程 油漆、防腐、防火涂装工程 细部工程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 内外装修工程质量偏差 成品保护、庭院配套设施 其他 本项目初评检查综合评价等级 初评小组综合评价意见: 初评组长 年 月 日 注:本项和子项评价须在评价等级栏目打“√”
初评检查评价等级 初评检查项目(子项) 精 良 一般 说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