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土地利用规划(6)

2019-04-02 21:4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遏制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做好生态保护,保障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为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实现可持续城市发展战略。

1.防治水土流失是本溪市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本溪市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为主,是辽东绿色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增加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是本溪市生态保护的重要任务。到200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33万公顷,治理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3.7%,到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9.333万公顷.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9.2%。

退耕还林、还果、还牧,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在规划期内有计划地退耕还林、果、牧用地1666.7公顷。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对已经建成并产生污染的“十五小”企业统整顿,加强环境保护,增加保护措施,对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对新上项目或新建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大力发展无污染,少污染企业。对环境 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执行。

2,加强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是生态保护的关键。本溪是以钢铁、煤炭、建材、化工为主的重工业城市,中心市区处于典型的盆地中,四面环山,中心市区内下业企业集中,四百几十多户主要污染企业集中市区,污染严重,而且对郊区土地

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到2000年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市区水源水质保持二类地面水标准,太子河兴安断面水质达到地面水五类标准;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分别达到75%和98%;有毒、有害、放射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10年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太子河出界断面水体环境质量达到四类标准;各功能区均达到区域标准要求,城市饮用水源稳定在二级标准;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5%,工业及生活固体废弃物要采取工程与生物措施,使之基本得到综合治理或处置。严格控制流经城郊的太子河、细河、北沙河等河段沿岸和生活区集中的居民区以及风景旅游区上风向新建有污染的企业。 3.加强后备资源开发管理是遏制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发生的前提。后备资源开发必须处理好土地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不造成水土流失为前提适度开发荒山、荒地和荒滩,以林地开发利用为主,不断提高森林覆被率。

4.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不断提高土地质量,是实现土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保证在农村应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化肥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测土施肥,促进化肥合理利用,提倡和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不断提高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肥力,促进土地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5.对国家批准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要加强土地的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布局。

1.中心市区城乡结合部土地利川布局。本溪市中心市区城乡结合部包括平山区的千金办事处和兴安村,明山区的高台子、卧龙、牛心台镇的部分村,溪湖区的东风镇和火连寨镇部分村。 受地形、地貌、水源、交通条件的影响,用于发展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道路交通等的城市建设用地只能以平坦的农用地为土,仅有少量的未利用地——滩涂地可为建设用地,划入城市规划区的大量农用地—林地、园地、牧草地以及未利用地,经过开发后仍以绿化为主,属于农业用地区范畴。

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规划区,经过规划布局后,基本可形成两个主要用途区,即城市建设用地区,农业用地区(即规划圈内的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园地)。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区内,平山区的兴安村,以现有的木钢工业园区为依托扩展形成钢铁工业区;溪湖区东风镇的彩新、彩北村现有的农用地——耕地,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发展城市居住区,郑家村发展化工工业区;高台子镇的姚家村、卧龙镇的大峪村,主要是作为城市新区的居住用地区和绿化用地区;卧龙镇的卧龙村的现有耕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作为本溪市新区的居住区和纺织工业区建设;牛心台镇的上牛和下牛主要发展以电子和无污染的工业为主的工业区和调整城市用地布局的“退二进三”产业的安排。

2.近郊区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平山区的北台和桥头两镇,作为本溪市的副城在发展城镇建设的同时,又作为本溪市城市的重要蔬菜生产基地。

溪湖区的火连寨镇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边缘组团,建成以采矿业和水泥工业为主的工业区和蔬菜生产基地,山地作为本溪市林业绿化用地区。

高台子镇作为远景规划城巾中心区的外延部分,规划期内梁家和威宁必须作为蔬菜生产基地,保证城市菜篮子工程。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暨石桥子镇作为本溪市副城在加快开发区建设的同时,农村应以发展蔬菜和多种经营为主;歪头镇应发展冶金采矿业,加大农村蔬菜基地的培植;南芬区的下马塘镇应发展矿业生产与加工业,农业应以畜牧业基地建设为主,思山岭乡以渔业和果品基地建设为主,南芬乡在满足城市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蔬菜生产,保证南芬区蔬菜需求。 第二十五条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实现。

1.市政府成立规划实施监管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和土地的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向监管领导小组汇报年度规划执行情况。

2.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使其真正发挥法律效力,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经规划实施监管办公室同意方能进行,确保规划实施。

3.加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力度,为城市建设积累资金,保障城市规划按计划逐步实施。 4.农业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加快蔬菜基地的培育,按照规划调整用地结构,以便发挥山区资源优势,缓解林、牧争地的矛盾。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严格实施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龙头和关键,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本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审查报国务院审批后,将成为本溪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必须认真遵守,并依据市级规划编制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中长期计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为了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制定一系列行政、经济、法律、技术上的措施加以保障,并不断总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便于修改和完善规划。 第二十七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对改变土地现状用途而建立的申报、审批制度:,是由土地行政土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的土地用途按规定的转用市批权限进行转用审批,发放转用许可、制定转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农用地内部转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转用两种制度。

1.农用地内部转用许可制度是指耕地飞林地、园地、牧草地等大农业用地之间转用也就是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中生态退耕转为其他林、果、牧用地的必须报有批准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本溪市城市土地利用规划(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驾照考试-路面考试开车基本步骤及注意事项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