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 图文(2)

2019-04-05 14:25

编号: 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材 料 自 检 结 果 无此项 无此项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许可证号:TS 知书,许可证范围能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告知书编号: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清单号: 施工方案编号: 合格证号: 型式试验证书号: 限速器调试证书编号: 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编号: 作业人员证书编号: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使用登记号: 见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2的(3)项和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新安装电梯,仅查验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1.4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使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制定用 情况) 资 料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 电梯司机(仅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新安装电梯,如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有相应交接备忘录) 监督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无此项 1.3 改 造、重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大 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维 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修 资 料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5)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适用于改造、重大维修的过程监督检验) 无此项 合格 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或范本 合格 维保合同或范本 管理证号: 作业证号: 或交接备忘录号: 合格 无此项 共 25 页 第 4 页

编号:

(二)设备检查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1)应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自 检 结 果 合格 如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机楼面高: m 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 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梯子高: m ※2.1 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 通道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夹角: ° 和通道门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无此项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上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门宽 m 门高 m 无此项 2 机 无此项 2.2机房房 (机器设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备)专用 (机 合格 无此项 无此项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长 m 宽度为0.50 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宽 m 器 ※2.3 2m 高 m 安全 m3 m (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设 空间 小于0.5m30.6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高度: m 备 (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无此项 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间) ※2.4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地面 mm 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0 mm 及 开口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2.5 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关 照明(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 与插座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设 源的开关 备 2.6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断错相保护 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相 (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共 25 页 第 5 页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合格 合格 合格 2.7 主 开 关 合格 无此项 编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8 驱动 主机 (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3)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1)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自 检 结 果 合格 合格 无此项 合格 合格 2 机 房 (机 器 设 备 2.9 制动 装置 合格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间) 2.10 紧急 及 操作 相 关 设 备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制造单位宁波申菱 型号:XSQ115-13 合编号:格 000141279682 年 月 无电气: m/s 此(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2.11限 速 器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共 25 页 第 6 页

编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或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2.12 接地 (1)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①安全电压 ②≤500 ③>500 测试电压(直流)/V 250 500 1000 绝缘电阻/MΩ ≥0.25 ≥0.50 ≥1.00 自 检 结 果 机械: m/s 合格 合格 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 185 MΩ 照明电路: 75 MΩ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57 MΩ 制造单位巨人通力 型号:DZD1-500 编号:DQ1345576 DQ1345575 项 2 机 房 2.13 (机 电气 器 绝缘 设 备 间) 及 相 2.14 关 轿厢上设 行超速备 保护装置 3.1 井道 封闭 合格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铭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 合格 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附表2 合格 合格 无此项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2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附表2要求 顶部 空间 (2)当轿厢完全支承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应当有不小于20.1+0.035v(m)的制导行程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3.4 门时除外) 井道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安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门 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 3.5 井道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检修 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门 (3)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附表2 高度: m 宽度: m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高度: 宽度: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共 25 页 第 7 页

编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1)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2.0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对重导轨为0~+3mm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自 检 结 果 支架间距: ≤ 2.5m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3.6 导轨 表3 表4 ≤ 1.0 m 无此项 3.7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3.8 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 高度:500 mm 宽度:850 mm 合格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10 极限 开关 3.11 随行 电缆 3.12 井道 照明 3.9 井道 内防 护 (1)对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距地:0.30 m 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至少2.5m的高度,高:2.5 m 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宽:1.56 m 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对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并且有楼面以上高度: 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 m 一个底坑 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宽度: m 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合格 合格 无此项 无此项 (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间应设置隔障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合格 合格 合格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合格 3.13 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底坑设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3) ①停止装置,施与装置 底坑内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应当设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置以下②2P+PE型电源插座 电气装共 25 页 第 8 页

合格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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