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各值班岗位管辖区域,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下班后办公楼安全防护。
第三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对值班岗位建立相应
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和范围,与值班人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
做好交接班记录,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严格审查所负责区域内人员的进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得酒后上
岗,不得在岗位上打牌、喝酒、睡觉。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加强区域内巡视,看护好责任区域内的设
备和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第七条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违犯值班制度,按《劳资人事
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停止其工作,不再安排岗位,其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由自己承担。
第八条 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发生失盗、损坏设备设施,由责
任人全额赔偿损失,并按《劳资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是本公司员工,一旦失职给公司造成损
失,从责任人工资中赔偿损失,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相互协作,服从分配,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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