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进度监理的依据
工程进度监理的依是业主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文件中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 2.工程进度监理的程序
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度的程序控制执行《监理办法实施细则》流程图。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 3.1下达开工令 3.2批准计划
3.3督促承包人修改计划
3.4审查工程延期和确定最终竣工时间 3.5对拖后工期的处理 3.6签发交工证书 4.进度计划 4.1进度计划的形式
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按合同文件或工程师规定的格式编报,其形式分为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和关键工程进度计划。 4.2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4.2.1总进度计划在承包人和业主签定合同之日起28天内提交。
4.2.2第一年的年进度计划在总进度计划被批准后28天内提交,其后各年的年进度计划在每年的11月底前提交下一年的年进度计划。
4.2.3月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提交。
4.2.4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提交。 4.2.5关键工程进度计划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限提交。 4.3进度计划编制的内容
总体进度计划须受合同总工期的制约,年进度计划要受总体进度计划的制约,分部工程和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服从项目总体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年进度计划。 4.3.1总体进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和基本资料。 (2)本合同段工程概况。
(3)沿线气象、水文、地质、交通运输及材料条件,对施工有利和不利因素等。 (4)本施工单位的人员及设备情况。 (5)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6)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法说明。 (7)施工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进度计划。 3)资金流动计划。 4)有关图表。
4.3.2年进度计划包含的内容: 1)本合同段工程概况。
2)上年度完成工程数量、投资及工程进度滞后或提前说明,对工程进度滞后采取的措施。 3)本年度计划完成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和投资指标。 4)现有施工力量、施工设备数量和拟增加人员,设备。 5)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6)本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7)在总体进度计划下本年度对各分部工程进行局部调整修改的详细说明。 8)有关图表。
4.3.3月进度计划的内容:
1) 年度计划中本月需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截止上月累计完成情况,计划滞后或提前情况说明。2) 本月计划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及对工程进度滞后采取的措施。 3) 完成本月计划的劳动力及设备的安排。 4) 对关键工序和部位采取的措施和施工方法。 5) 横道图。
4.3.4分部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 分部工程的数量和施工方法说明。
2) 完成分部工程所需要的劳力、施工设备的数量和性能。 3) 完成分部工程的时间安排。 4) 有关图表。
4.3.5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 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 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进度计划的控制日期。 3) 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额及运转安排。 4) 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
5) 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 4.4进度计划和审批。
4.4.1总体进度计划由监理组进行审核,报总监办复审后,报业主审核。
4.4.2年进度计划、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和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由监理组审核后报总监办审批。批准的年进度计划报业主备案。 4.4.3月进度计划由监理组审批,报总监办备案。 4.4.4进度计划经批准后,承包人即可组织工程施工。 4.5工程进度计划的检查
4.5.1各专业工程师应对照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每日检查完成的工程量情况并作好记录,检查的内容为: 1)承包人本月计划每天完成的数量和实际完成的数量。
2)承包人投入的机构设备、人员是否和计划相一致,当日投入机械、人员数量。 3)造成人力、机械停滞的原因。 4)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4.5.2监理组长对每月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 1)当月完成的工程量。 2)承包人的进度是否滞后。
3)分析承包人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 4)改进意见和措施。 4.5.3进度计划的调整 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践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但应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出入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3)进度计划的滞后或延误 (1)加快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将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承包人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计划的措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应符合施工程序并确保工程质量,由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2)进度计划的延期:当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审核延期申请报告,当延期批准后应督促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