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试验(培训)

2019-04-08 20:03

变压器试验

电力变压器:具有两个或多个绕组的静止设备,为了传输电能,在同 一频率下,通过电磁感应将一个系统的交流电压和电流转换为另一个系统的电压和电流,通常这些电流和电压的值是不同的。

前言

本教材主要介绍了变压器的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项目,试验内容以干式变压器为主(大部分试验项目和方法同样适用于油浸式变压器),由于编写此教材的时间较短,特殊试验和油浸式变压器的相关试验项目(例如变压器油的相关试验项目)未编入此教材,相关内容将在授课时予以介绍。

由于本人的水平所限,教材中难免存在不妥、错误和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宋钦刚

2011.5

1

变压器允许偏差:(GB1094.1-1996)

项目 1 a.总损耗 b.空载损耗或负载损耗 空 载规定的第一对绕组 2 电 压其它分接 按协议但不低于a和b中较低者 比 其他绕组对 有两个独立绕组的变主分接 压器或多绕组变压器中规定的第一对独立其它分接 绕组 短 路3 阻 抗 组,或多绕组变压器中规定的第二对独立绕组 其它绕组对 4 空载电流 ±15%按协议正偏差可加大 +30% 其它分接 ±15% 自耦联结的一组绕主分接 ±10% 当阻抗值<10%时,±15% 当阻抗值<10%时,±10% 当阻抗值≥10%时,±10% 按协议但不低于a和b中较低者 当阻抗值≥10%时,±7.5% 主分接 b.实际阻抗百分数的±1/10 低 者 +10% +15%但总损耗不得超过+10% a.规定电压比的±0.5% 取其中偏差 注:1、对某些自耦变压器和增压变压器,因其阻抗很小,则应有更大的偏

差。对分接范围大的变压器特别是分接范围不对称时,也会要求作特别考虑。另一方面,例如:当变压器要和已有的变压器并联时,按协议,可规定更小的阻抗偏差,但应在投标阶段提出,经制造厂和用户协商规定。

2.规定值,是指制造厂规定的(设计值或标准值) 3.高压绕组与其相近的绕组称为第一对绕组

多绕组变压器的损耗偏差适用于每一对绕组,但对某一负载条件给定时除外。

2

第一章 试验项目

依据GB1094.11-2007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

IEC 60076-11:2004,MOD

一、例行试验:(每台变压器都要承受的试验) 1) 绕组电阻测量(按1094.1的规定)

2) 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按1094.1的规定) 3)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按1094.1的规定) 4) 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按1094.1的规定) 5) 外施耐压试验(按1094.3的规定) 6) 感应耐压试验(按1094.3的规定) 7) 局部放电测量(分为例行试验和特殊试验)

二、型式试验:(在一台有代表性的变压器上进行的试验,以证

明被代表的变压器也符合规定要求)

1) 雷电冲击试验(按1094.3的规定) 2) 温升试验(详见GB1094.2-1996)

三、特殊试验:(除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外,按制造厂和用户协

议所进行的试验)

1) 声级测定(详见GB /T1094.10-2003 );

2) 短路承受能力试验(详见GB1094.5-2003;试验后要重复局部放电试验)

3) 环境试验; 4)气候试验; 5)燃烧性能试验 注意:以上试验项目中没有绝缘电阻测量。

3

第二章 绕组直流电组测量

一、 测量目的

1. 导线焊接或机械连接是否良好,有无焊接或连接不良的现象; 2. 引线与分接的连接是否良好;(有载调压变压器,要考虑与有载开关的连接)

3. 导线的规格、电阻率是否符合要求;

4. 各相绕组的电阻是否平衡;(对于配电变压器不平衡率:相<4%,线<2%;对于电力变压器不平衡率:相<2%,线<1%) 5. 为变压器负载损耗和绕组的温升计算提供最关键的数据(冷态电阻和断电时的热电阻)

注:如果直流电阻不平衡率,由于线材及引线结构等原因超过规定时,

在出厂试验记录中记录实测值,并写明引起这一偏差的原因,使用单位应按出厂实测值(同温度下)进行比较,其偏差应不大于2%。 二、测量方法

1.电桥法:

这是一种测量变压器绕组电阻常用的方法,在正确合理使用电桥的条件下,可以得到较高的准确度,通常使用0.01--0.1级的电桥。 2.伏-安表法:

利用毫伏表和电流表测得的数据经计算可以得到电阻值,目前

各生产厂家已很少利用此方法。

4


变压器试验(培训).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人教版九年级上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