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系统转向土地税源登记变更页面,如下图所示:
4.2.3土地应税信息变更
纳税人如发生土地应税面积变化、减免税变化或有效期变化时可通过“变更”按钮,修改土地应税信息。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显示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录入要修改的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后的土地应
税信息。如纳税人修改有效期起止,系统自动根据有效期分拆成多条数据。例如将上图中有效期起修改为2014-3-1,土地应税面积修改为5000,保存后数据将拆分成两条数据,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可对上图中第一条数据进行删除,删除操作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第一该条土地应税信息未进行土地使用税申报或未在尚未提交的土地使用税报表中存在,并且是该土地等级中历史最早的一条。
如出现土地转让、拆迁征收等情况时,可进行“注销”操作。点击上
图中“注销”按钮,进入土地应税信息注销页面,只有登记状态为当前有效的土地应税信息允许进行注销操作。
录入土地转出时间及有效期止,点击下图中“注销”按钮,系统将保
存土地应税注销信息,并将该条应税信息的登记状态修改为历史有效,注销后的土地应税信息不允许进行变更操作。
注销后的土地应税信息如发现问题,点击上图中“撤销注销”按钮,
撤销注销,撤销注销成功后,有效期默认为空,登记状态修改为当前有效。
登记状态为历史有效及当前有效的土地应税信息,都可以生成应税明细进行申报。对于已存在于尚未提交的土地使用税报表的土地应税信息,不能进行变更、删除、注销及撤销注销操作。
4.2.4新增土地税源登记
不属于推送税源信息的,纳税人点击“新增税源登记”按钮,逐条明细登记。
进入到以下界面,操作步骤与选择推送的产权登记信息的土地税源登记操作一致。
4.3原房土两税登记信息查询
纳税人可查询原房产税登记信息和土地使用税登记信息,方便在新程序登记税源,同时保持税源登记的连续性。
4.3.1原土地使用税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4.3.2原房产税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当所有税源库已登记信息都已填写土地应税信息时,纳税人可进入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功能进行申报。
4.4. 土地使用税申报
纳税人对所有经营性房产、土地逐条完成明细税源登记后,点击返回申报主页,通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功能,生成本期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应税明细,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