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图红框所示超链接,进入本期土地使用税申报明细页面。
点击“生成应税明细”按钮,系统自动根据所属期生成本期土地使用
税申报明细。如下图所示:
生成的应税明细按所属期、土地登记汇总显示,如纳税人本期已申报
土地使用税,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已缴税额进行扣减,如应申报税额小于本期已缴税额,则本期应缴土地使用税额将为0。 如果出现以下提示:
出现上述提示后,纳税人应重新进入“房土税源登记”
选择土地税源登记,链接“点击进入”
选择“变更”,会出现以下界面
选择“新增应税信息”
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后即可。
纳税人发现生成的应税明细有误,使用土地税源登记修改土地税源的应税信息,修改前务必删除已保存的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修改后,点击“重新生成应税明细”按钮,重新生成应税明细。
纳税人的土地应税信息已经申报后,系统不再生成该土地应税信息的
应税明细。
点击“提交申报表”按钮,系统进入土地使用税申报界面,如下图所
示:
点击“返回”按钮,返回本期土地使用税申报明细页面。点击“保存”
按钮,保存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保存的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将显示在尚未提交报表中,如下图所示:
点击尚未提交报表中“土地使用税”超链接,系统进入目前尚未提交
的数据列表。
选中记录,点击“提交选中的数据”按钮,提交保存的土地使用税申
报表,则本次土地使用税申报完毕。如需进行修改,选中记录后点击“删除选中的数据”按钮,删除保存的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在限缴日期之前可多次申报。
5. 房产税操作指南
5.1.房产登记信息确认
纳税人通过房土登记信息确认功能将推送的房产产权信息进行确认。
点击上图中红框所示超链接,进入房地产登记信息确认页面。
权属确认选择是,点击“确认”按钮,保存权属确认信息。
权属确认选择否,系统显示不确认选项。选择“房屋(土地)已征收
未注销证件”,需填写土地征用时间;选择“房产(土地)已转让”,需填写受让人名称和转让时间;选择“其他原因”,需填写不确认理由。
纳税人如权属确认误操作,将应该确认的房产信息选择“否”,纳税人
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税务人员重新推送房产信息。
5.2.房产税源登记
纳税人通过房产税源登记功能维护房产税源信息。
点击上图中红框所示超链接,进入房产税源登记页面。
如未完成房产登记信息确认,将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并返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