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补救措施。 (3)支付违约金。 (4)赔偿损失。 2.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及知识产权的行为,行为人在造成他人权益损害时,应对受害人负赔偿的民事责任。
第五节 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失的时效制度。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 1.一般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一般诉讼时效。
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贸易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为4年。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下四种性质的案件,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第六节 合同法律制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所引起,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当事人依法就合同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行为。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是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订立合同,其意思表示是用口头语言的形式来表示的。
(2)书面形式,是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方式所订立的合同。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3)其他形式是指不同于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等。 订立合同采用何种形式,通常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的步骤:
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为订约提议、发盘或发价。
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但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如在商店标价卖货;三是要约应表明一经
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要约人不得随意变更或撤回要约。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也称为接受提议或接盘。 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仍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为准。②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即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可以用行为表示承诺。③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第七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与物权、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无形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是一种智力成果。也就是说人们是无法用五官可以感知的,也不是某种物质实体,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
(2)专有性。即知识产权专属于作者、发明人、设计人、发现人等权利主体;对某一项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国家只能授予一次,它排除了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一部作品、一项专利、一个商标,都只授予一次专有权。
(3)地域性。即知识产权是一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
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这个国家领域内有效。
(4)时间性。即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且无需支付任何报酬。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共有下列六种: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是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构成。 《伯尔尼公约》和《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公约。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1. 民事主体。 2. 民事法律行为。 3. 代理。 4. 民事责任。 5. 诉讼时效。
6.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7. 夫妻关系。
8. 离婚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9. 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0. 遗嘱的形式和有效条件。 11. 继承权的丧失。 12. 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难点:
1. 民事法律关系。 2. 民事权利。 3. 诉讼时效。 4. 无效婚姻。 5. 夫妻财产关系。
6. 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7. 遗产的分配及债务清偿。 练习题
一、判断题(30题),请在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后面打“√”,在错误的后面打“×” 1. 民法,一般指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
2. 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
( )
3. 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最重要标志,主要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一律平等。 ( ) 4. 政府对财产的管理以及经济组织内部的财产管理关系,也由民法调整。
( )
5. 人身关系的产生、变化或被侵犯,会影响到民事主体的物质利益。( ) 6.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 ) 7. 市场经济越发展,民法的意义和作用就越突出;市场经济越复杂,对民法的要求就越高。 ( ) 8. 当人们之间的某种社会关系被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就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形成为由国家确认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 ( ) 9. 民法并不调整所有的人身关系,它只调整平等主体间发生的并能用民事方法保护的那部分人身关系。 ( ) 10.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11.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没有客体,民事主体的存在以及主体的活动就失去了意义。 ( ) 12. 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观念的法律化,在民事活动中体现为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对等,利益均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公平合理,不偏不倚。 ( ) 13. 智力成果是指法律确认的人们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知识产权的客体就是智力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