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等。 4. 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5. 大型施工机械(自重5t以上)的场外运输费,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十、关于施工仪器仪表:
1. 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 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3. 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折旧费、经常修理费、校验费和动力费等。
4. 本综合定额施工仪器仪表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一、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不同类别地区的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测算确定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分别为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2.管理费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单位为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费用等。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不同标准分摊到各册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地区类别标准,统一按1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5.00元/工日执行。
十二、本综合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综合定额子目内的规格按长×宽×高(厚)、长×宽(厚)或宽×高(厚)的顺序表示,未有显示计量单位的均表示该长度为mm。
十四、本综合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定额项目如C.1.2.3的符号与数字表示如下含义: 第一段:C代表安装专业;
第二段:1代表专业册号-第一册,从1起计顺延; 第三段:2代表该册第二章,从1起计顺延; 第四段:3代表第三节,从1起计顺延。
十五、本综合定额中章节说明条款顺序如1.2.3.4表示如下含义: 第一段:1代表专业册号-第一册,从1起计顺延;
第二段:2代表该册第二章说明,从0起计顺延(0表示册说明); 第三段:3代表第三条,从1起计顺延; 第四段:4代表第四款,从1起计顺延。
十六、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子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40号),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综合定额编制原则、方法统一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工程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根据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以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八、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说 明
6.1.1 本定额管道压力等级的划分:
低压:0 < P ≤ 1.6Mpa,中压:1.6 Mpa < P ≤10Mpa, 高压:10Mpa < P ≤ 42Mpa。
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时为高压。 6.1.2 项目中各类管道适用材质范围:
1.碳钢管适用于焊接钢管、无缝钢管、16Mn钢管。
2.不锈钢管除超低碳不锈钢管按章说明外,适用于各种材质。 3.碳钢板卷管安装适用于16Mn钢板卷管。 4.铜管适用于紫铜、黄铜、青铜管。
5.管件、阀门、法兰适用范围参照管道材质。
6.合金钢管除高合金钢管按章说明计算外,适用于各种材质。 第二章 管道安装
6.2.1 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遇弯管时,按两管交叉的中心线交点计算。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按管道安装的工程量计算。
6.2.2 加热套管安装按内、外管分别计算工程量。 第三章 管 件 连 接
6.3.1 各种管件连接区别不同压力等级、材质、连接形式,不分种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四章 阀 门 安 装
6.4.2 螺栓的规格数量,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可根据法兰阀门的压力和法兰密封形式,按本册附录的法兰螺栓重量表计算。 第五章 法 兰 安 装
6.5.1 低、中、高压管道、管件、法兰阀门上的各种法兰安装,应区别不同压力、材质、规格和种类,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副计算。 第六章 板卷管与管件制作
6.6.1 板卷管制作,区别不同材质、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6.6.2 板卷管件制作,区别不同材质、规格、种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6.6.3 成品管材制作管件,区别不同材质、规格、种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个计算。 第七章 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
6.7.1 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区别不同的压力、规格,不分材质,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6.7.2 泄漏性试验区别压力、规格,不分材质,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第八章 无损探伤与焊缝热处理
6.8.1 管材表面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不分材质、壁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6.8.2 焊缝χ光射线、γ射线探伤,区别管壁厚不分规格、材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张计算。 6.8.3 焊缝超声波、磁粉及渗透探伤,区别规格不分材质、壁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口计算。 6.8.4 管口射线片子数量按现场实际拍片张数计算。 6.8.5 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区别不同材质、规格及施工方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口计算。 第九章 其 他
6.9.1 一般管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
6.9.2 冷排管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6.9.3 套管制作与安装,区别不同规格,分一般穿墙套管和柔、刚性套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6.9.4 管道焊接焊口区别不同的规格和充氩部位,不分材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口计算。 6.9.5 环形喷淋管预制安装,分法兰连接和焊接连接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 说明
7.0.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它防火设施安装及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消防安装工程。 7.0.2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7.0.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0.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7.0.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7.0.2.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7.0.2.5 《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175; 7.0.2.6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7.0.2.7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7.0.2.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7.0.2.9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2007; 7.0.2.10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7.0.2.11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7.0.2.12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2006; 7.0.2.13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7-2000); 7.0.2.14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 7.0.3 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有关项目:
7.0.3.1 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2 消火栓系统的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及钢套管的制作安装等;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水箱制安等均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7.0.3.3 其他各种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7.0.3.4 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5 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6 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7 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1.1 点型探测器区分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7.1.2 红外线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对计算。 7.1.3 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分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7.1.4 线形探测器不分安装方式、线制及保护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m计算。
7.1.5 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7.1.6 控制模块(接口)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设计图示输出数量以只计算。 7.1.7 报警模块(接口)不分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7.1.8 报警控制器区分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7.1.9 联动控制器按线制区分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7.1.10 报警联动一体机区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7.1.11 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区分总线制与多线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2 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7.1.13 远程控制器根据其控制回路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4 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5 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6 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7.1.17 广播分配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8 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区分不同门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个计算。 7.1.19 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
7.2.1 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7.2.2 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2.3 报警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成套产品数量以组计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3。 7.2.4 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区分不同型号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7.2.5 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2.6 末端试水装置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7.2.7 集热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2.8 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3。
7.2.9 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表7.2.3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 包括内容
1 湿式 报警装置 ZSS 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
2 干湿两用 报警装置 ZSL 两用阀、蝶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式)、泄放试验阀(干式)、挠性接头、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阀、截止阀、漏斗、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
3 电动雨淋 报警装置 ZSY1 雨淋阀、蝶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表、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报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4 预作用 报警装置 ZSU 干式报警阀、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块)、流量表、排放阀、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泄放阀、报警试验阀、液压切断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急手动试压器、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5 室内消火栓 SN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钮
6 室外消火栓 地上式SS 地下式SX 地上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弯管底座; 地下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
7 消防水泵 接合器 地上式SQ 地下式SQX 墙壁式SQB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牌